今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大量的项目正在积极编制当中。然而在过去的“十四五”期间,一些民生项目存在“重形象轻实效”“重投入轻产出”“重建设轻维护”等问题,充分暴露出了政绩观偏差的深层症结。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直接决定着民生项目的实施成效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长效机制为保障,以群众口碑为标尺,让民生项目真正成为经得起群众检验的“民心工程”。
民生项目不是“政绩盆景”,而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民生答卷”。现实中,个别地方盲目追求“标志性工程”,将资金投向景观大道、形象广场等“面子项目”,结果项目落地了,却没有带来群众的好评,也不见效益。这种“为上不为下”的政绩冲动,本质上是权力观错位、价值观扭曲的表现。践行正确政绩观,需将“群众点单”作为项目规划的“第一信号”。这信号表明,只有把“人民满意”作为项目规划的出发点,才能避免“政府造景、群众看景”的尴尬局面。
民生项目既要“建得成”,更要“用得好、管得久”。部分地方存在“重建设轻维护”的短视思维,导致新建的健身器材锈蚀损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停运闲置、社区文化站长期关锁不使用。这种“一建了之”的做法,不仅造成公共资源浪费,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树立正确政绩观,需建立一整套的管理机制,并不断探索好的运行机制,才能避免“建时热闹、用时冷清”的结局。政绩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但现实中,一些地方对项目成效的评判标准缺失。践行正确政绩观,需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如民生实事票决制、大数据+实地核查、群众评议团等。这种机制表明,只有把“群众认可度”作为政绩考核的核心指标,才能促使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在办实事上。
树立正确政绩观,既需要思想自觉,更离不开制度保障。要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将民生项目长效运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实行“一票否决”;要健全资金监管制度,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实现项目资金全流程透明化,防止“跑冒滴漏”;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决策失误导致民生项目烂尾的干部严肃问责,形成“不敢伪政绩、不能伪政绩、不想伪政绩”的制度环境。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民生项目是连接党心民心的桥梁纽带,是检验政绩观正误的试金石。只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谋长远,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抓落实,才能让民生项目真正成为温暖人心的“阳光工程”,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民生基石。(一方)
一审:刘自明
二审:杨冬燕 杨娜
三审: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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