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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保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9-02 11:18:45    保山日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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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0日至31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主持会议,副主任陈自锋、邹银凯、李元标、左光虎,秘书长付永明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丁昌吉、李宗华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保山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主要工作部署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保山市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保山市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保山市2016年1—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保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审议《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伟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市政府办、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卫计委、审计局、环境保护局、扶贫办、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不是委员的各委室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五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及2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杨富军)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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