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警的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快速赶到现场,看到洒落一地的事故现场碎片,交警判断是有人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快速的查明案件真相,找到肇事的逃逸者是摆在民警面前的首要任务。他们兵分几路,一路沿街走访临街商铺老板、宾馆、旅店负责人和过往群众;一路以监控视屏为依托,展开甄别工作,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主要路段监控视频,锁定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和车型特征;一路以修理厂为重点,展开地毯式排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 4个小时后,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及摸排,警方锁定了肇事逃逸的嫌疑车辆,通过以车找人的方式,最终确定肇事逃逸嫌疑人赵某。经对赵某的突审和痕迹物证比对,在证据面前,赵某如实供述了驾驶肇事逃逸的事实。
原来,27岁的赵某在当夜凌晨1点左右从龙陵县凯龙城小区吃了晚点后驾车行往龙陵宾馆方向,在案发地连撞多根护栏,他一瞬间懵了,在停下了两三秒后,心虚害怕想逃避处罚的他驾车逃离了现场……哪知在天亮不几个小时,就看到找上门的交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赵某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被记12分的处罚。(张春兰 彭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