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推动。在2016年实施的棚改项目中,实施100%的货币安置,主要涉及施甸大河头95户拆迁户和三岔河354户拆迁户,两个项目点的拆迁户中有404户购买商品房,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面积95179.31平方米。2016年申报683套(户)棚户区改造项目以100%的货币补偿方式实施,有力促进了商品房“去库存”。
易地扶贫搬迁推动。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出台了《施甸县整县脱贫易地搬迁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和《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细则(暂行)》,明确了搬迁的补助标准,农户进县城购买商品住房时,补助资金标准为建档立卡户10万元/户、非建档立卡户8万元/户。目前,统计内易地扶贫搬迁户共购买商品房20套、5209.17平方米(商品房购销合同已经备案),意向性购房协议的有236户。
实物调换安置推动。施甸县以商品房实物调换方式安置县城规划区域内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征拆的老城改造的拆迁户、如甸阳镇大庙水库建设产生的移民拆迁户等,有效推进了商品房“去库存”。(赵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