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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馆等4家单位通过省复查认定



保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8-12 16:06:17    保山日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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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复查组一行深入施甸、隆阳、龙陵、昌宁,对我市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及示范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复查。8月10日,市档案馆、人民银行保山支行、农业银行保山分行、保山中等专业学校4家单位通过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的复查。

  在10日召开的汇报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晓向复查组汇报了我市的档案工作情况。听取汇报后,复查组肯定了我市档案工作,认为我市档案资源体系与利用发挥良好,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得到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复查组指出,档案工作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复查组要求,要着力强化档案行政管理、依法监管的能力,加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要加强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档案实体和信息的保管保护,收集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进馆,不断丰富馆藏;要强化档案的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档案管理数字化进程,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工作服务;要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切实做到“为党管档”。

  黄晓表示,我市将加大力度、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复查组关于档案工作的意见建议,全力推进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力争档案工作再创新业绩。

  会上,市档案局、人民银行保山支行、农业银行保山分行、保山中等专业学校分别汇报自检自查情况。会前,省复查组实地查看了市档案馆及人民银行保山支行、农业银行保山分行、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档案室并对其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和点评。(段柔汐 万啸啸)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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