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信息

保山新闻网 >> 正文区

龙陵交警“火眼金睛”识假证



保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8-04 16:52:39    本网     字体:
免费订阅“保山新闻快讯”,发短信A到1252004029907743。关注保山新闻网微信:baoshanxinwen,保山新闻早知道
  8月3日上午,龙陵县交警大队在龙陵县城郊环城路开展查缉行动中,“火眼金睛”查获一起使用假证的违法行为。

  “师傅,您好!例行检查!请您靠边停车熄火,携带好驾驶证及行驶证下车接受检查”。

  “好的!警官,这是我的行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货物清单,保险卡”

  “你的驾驶证呢?”

  “警官我有的,我有的,可能忘记在家了吧……”

  “你再好好找找,你要是没有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可是要把你的车辆扣留的呀”。

  “哦,在的,在的,刚才没有仔细找(驾驶员从右侧裤兜里掏出一本驾驶证并递给警察)”

  “你这不带着驾驶证呢么?怎么说忘记在家了呢?不会是假证吧?”

  “额!不会不会……怎么可能呢,真的呢”。

  “咦!你的驾驶证的发证机关及B2D的字体也好像不对耶”

  “………”

  执勤民警随即使用警务通终端现场查询,该驾驶人登记的信息是“C1”类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确认其所持驾驶证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及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辆不相符合的车辆违法行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黄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黄某某交代,其本人某因图“省事”,根据自己的信息直接到外市购买“办理”了一本“B2D”大车驾驶证,心想这样以后开大车拉货多轻松呀,再也不用担心交警了!没想到,驾驶证才买到手不到一个礼拜,黄某某就被交警查获。

  目前,案件正在经一步调查处理中。(尹玉旺 杨忠礼)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姜永华           

我要说说 】 【 打印 】 【 推荐 】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