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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保山市关于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 在政协保山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保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5-10 17:39:23    本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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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保山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 在政协保山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2016年4月18日)

  石玉昌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保山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三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5年主要工作

  政协保山市三届四次会议期间及闭会后,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委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全年共收到提案材料185件,经审查立案163件,立案率为88.11%。其中:经济建设类64件,占39.3%;教科文卫体类48件,占29.4%;政法社会保障类51件,占31.3%。不立案22件,已采用其他方式进行了处理。提案送交46个承办单位办理。过去的一年,在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提案服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163件提案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复。在办复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得到采纳落实的130件,占79.8%;所提问题已纳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5件,占15.3%;所提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8件,占4.9%。由于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A类提案由三届三次会议的66.3%上升到三届四次会议的79.8%。11件重点提案,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通过层层推选,评选出优秀提案13件,予以表彰。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要求,关注发展,注重办理实效,优化服务措施,促进了提案工作质量的整体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提案工作整体合力

  市政协全会、常委会、主席会坚持以提案工作全局性定位来统一思想、谋划工作,把提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向全体会议作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和提案审查情况报告,坚持由主席会议审定重点提案和优秀提案。在第十八次主席会议上,将农工党保山市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体系建设的建议》等11件提案确定为重点督办提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提案内容及办理结果。市委、市人民政府、市政协领导分别对提案办理工作作出批示,由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市政协各委室协办。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提办双方主动沟通,确保重点提案重点办理。充分发挥政协各专委会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提案的督办工作。办理工作结束后,邀请市政府领导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

  (二)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提案质量

  加大对政协委员履职培训,提升参政议政能力。召开集体提案征集会,明确2015年提案工作的重点及目标;致委员的一封信,就如何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提案;归纳整理50条提案选题线索印送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供参考;严格立案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对不符合立案的提案材料,及时与提案者沟通协商,说明原因,发出不立案通知书,确保提案质量;深入26个提案承办单位对142件提案进行指导办理;组织部分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视察,使委员更多地参与和了解提案工作,助推保山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热点问题的解决;积极参与面商,搭建提办双方桥梁,提升提案办理效果;与五县(市、区)政协提案法制委交流学习提案办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提案办理成果,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力;改进服务方式,汇同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深入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主动服务、指导提案办理;广泛征集提案线索,整理提案材料为驻保省政协委员提供参考;配合做好全国政协、省政协调研“支持云南发挥先导作用,推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和“两江流域保山段生态治理”重点提案办理协调服务工作。

  (三)搭建服务平台,强化提案办理协商

  充分发挥市政协提案法制委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参与提案办理调研、协商、面商、督办、督查、视察等活动,为“提”、“办”双方搭建良性互动平台。一是对重点提案进行集体协商。由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部分市政协委员与市直11个提案承办单位集体协商提案办理。如三届四次会议119号提案《关于加强医院污水处理及排放监管的建议》,由民建保山市委提出,交市环保局办理,承办单位深入全市各大医院认真调研医院污水处理及排放情况,提出办理意见与民建保山市委协商,形成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查处医院医疗废水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规范了医疗废水排放标准。二是对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提案进行协商。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用提案办理协商的方式继续跟踪2014年常委会专题协商成果。涉及中心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13件提案,分别由8个单位办理,提案承办单位与提案者广泛协商,取得共识。如市政协提案法制委提出的24号提案《关于打通龙泉路、玉泉路下段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的建议》,交市住建局办理,承办单位接到提案后,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搬迁群众底数以及路上路下各种设施情况,邀请专家反复论证,目前,道路设计方案已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力争2016年组织实施,2017年建设完工。三是深入五县(市、区)与驻县(市、区)市政协委员协商提案办理。为加大对驻县(市、区)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力度,2015年首次组织9个市直提案承办单位深入县(市、区)对9件提案进行提案办理协商。如市林业局在办理驻腾冲市李树鸿等委员提出的135号提案《关于加强中缅边境防火设施建设的建议》,与李树鸿等委员一起分析中缅边境防火现状,积极采取措施,同缅方建立定期磋商防火预案,建设防火通道,增强通讯联络保障,加大防火经费投入等,使提案办理向着双方期待的方向发展,效果明显。

  (四)加大督办力度,推动提案办理落实

  扎实开展提案督办工作,在抓好重点提案督办的同时,采取多种督办方式,对办理3件以上的提案承办单位开展指导办理,对三届二次、三次会议67件B类提案进行跟踪督办。做到抓重点、带整体,重沟通、聚共识,强监督、促落实。办理工作结束后,组织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视察,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如在三届四次会议上由穆快昌等8位委员联名提出的93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建议》,交市委政法委办理,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召集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等单位专题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多次与提案者协商,形成8条办理意见。办理结束后又由市政协提案法制委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形成视察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又如在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廉云涛等6位委员提出的122号提案《关于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几点建议》,交市教育局办理,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2015年,市教育局通过续办续复,代市政府草拟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和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将从教师工资待遇、师资培养、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和教育监管等方面作出要求,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中。

  各位委员,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工作,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市政协各委室的积极参与下,通过各承办单位、服务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提案质量不高,缺乏调查研究,意见建议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少数承办单位与提案者沟通协商不充分,答复缺乏针对性,存在着“以文件落实文件”,“重答复、轻落实”,“重形式、轻解决”的问题,提案办理效果不明显;三是提案工作的方法创新和制度创新还存在薄弱环节;四是提案交办、督办、协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加以改进。

  二、2016年工作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提案工作方针,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和谐发展建言献策。

  (一)进一步明确提案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目标,按照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在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推进依法治市、“五基地一中心”建设、“五网”建设、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凝聚智慧力量,使政协提案工作更好地为推进深化改革、服务科学发展、造福人民群众献计出力。

  (二)进一步提高提案撰写质量

  充分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加大对委员撰写提案的指导力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委员发送市委、市政府工作信息,引导他们围绕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政协委员有条件深入调研的重要问题和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反映民意,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高质量的提案。

  (三)进一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协商民主的发展要求和提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程序、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把协商民主贯穿到提案工作全过程。不断丰富提案办理协商形式,探索提案征集、审查立案、交办、承办、督办、面商、续办续复的协商机制。建立重点提案重点协商、同类提案集中协商、热点提案公开协商、难点提案反复协商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形成部门牵头协商、委员主动协商、政协搭台协商、多方推动协商的良好局面。

  (四)进一步强化提案办理实效

  充分调动党派团体和专委会在更广范围内参与提案工作,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不断增强提案工作整体合力。改进提案审查立案方式,实行初审、复审、会审制度,严把质量关;改进提案交办方式,增强交办准确性;加强重点提案遴选、调研和督办工作,发挥示范效应;加强续办续复工作,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推动办理落实;加大提案跟踪督办力度,形成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专委会对口督办、提案委常规督办、提案服务部门联合督办的提案督办机制,真正把提案办理实效落到实处。

  各位委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充分应用提案这一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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