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4月22日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建洪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保山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及“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圆满完成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卓有成效。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保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法行使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