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2015年第4号)
冬季是各种宴请、聚餐、药膳进补的高峰期。为防止发生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预警:
一、预防药膳中毒。草乌、附片等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国务院已将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草乌,不得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等为原料的食品。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它食品。
二、预防旋毛虫疾病。我市群众杀年猪、亲朋好友聚会等聚餐素有食用剁生、火烧肉的习俗,用于制做剁生、火烧肉的生肉多数未经过检疫,若食用了含有旋毛虫的剁生、火烧肉,极易感染旋毛虫疾病,导致生命危险。建议聚餐时不加工食用未经检疫的剁生、火烧肉等高风险食品。
三、安全煮食火锅。火锅菜品多是生品,自己煮食,操作不当容易造成食物中毒。食用火锅时,菜品选料要新鲜、卫生,各种菜肴应煮透再吃。盛放生熟菜品的器皿要分开,每次添加汤汁后要待再次煮沸后才继续煮食,要注意均衡饮食,不宜过量进食胆固醇含量较高的内脏。
四、加强集体聚餐安全监管。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会议接待等严禁加工食用凉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集体餐饮使用的食品原料、烹制加工方法、餐饮环境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作用,落实申报备案制度,指导群众科学烹调、合理膳食,强化宴席食品安全督查,有效预防因加工、储存不当造成的食品污染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食用食物后若出现呼吸困难,口唇、四肢胀麻,头昏、头痛,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政府及食药监部门报告。
六、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办、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应急防范,落实报告制度,增强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养成科学饮食习惯,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