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首先陈述了定价听证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我市拟定了《保山市关于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中心城区居民的用气量分为3档,以月为计价周期,按1:1.2:1.5倍比价关系收费。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0(含)每立方米,每立方米3.31元,可覆盖城市区居民用户的80%;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45(含)每立方米,即超出的15立方米按3.972元/每立方米计算,可覆盖城市区居民用户的95%;第三档用气量,为每户每月超过45每立方米以上的,超出45立方米的按4.965/每立方米计算。
方案还拟定,居民生活用气为通过城市燃气管道网向居民家庭供应的所有燃气。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一个居民用户;没有房产证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按居民用气的一档即3.31/每立方米计算。阶梯价格政策拟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对于定价听证方案,听证参加人表示赞成。大家认为,定价听证方案体现了公平原则,能够唤起全民节约能源、合理用气的意识。也有听证参加人提出,希望方案进一步完善,降低用气价格,加大对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力度,提高居民用气安全性等意见建议。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后,市发改委会认真收集整理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提出的建议,对收集的听证意见,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提出处理建议并形成听证报告,连同听证笔录,专题向市政府汇报,为市政府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