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信息

保山新闻网 >> 正文区

云南10月1日起降低工伤生育保险费率



保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9-24 16:49:55    云南网     字体:
免费订阅“保山新闻快讯”,发短信A到1252004029907743。关注保山新闻网微信:baoshanxinwen,保山新闻早知道
  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下调0.18% 生育保险费率统一下调至0.5%

  云南网讯(记者 李星佺)记者9月24日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近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84号)和《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207号),要求全省工伤、生育保险从2015年10月1日起下调缴费比例,其中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0.93%下调到0.75%,生育保险费率从0.8-1%下调到0.5%。

  据介绍,降低两项保险费率后,2015年10月-12月可减少用人单位缴费负担约1.21亿元;2016年预计可减少用人单位缴费负担约5.22亿元。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钱秀英           

我要说说 】 【 打印 】 【 推荐 】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