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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中心城市公共交通整治显成效



保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5-22 14:42:34    本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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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针对保山中心城市公共交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市于2014年12月23日起对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进行综合整治,净化公交运输环境,规范公交经营行为,提升公交服务质量。

  通过近半年时间得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重新核定了公交车客运票价,划定基本包括主城区的一元区范围,并于3月30日下发核定票价文件,4月10日正式执行。二是规范车辆外观,全面完成了213辆公交车车身修复和颜色变更工作并制作和粘贴了车身线路标牌,建成投运城南、城北两个自动化洗车场。三是规范经营线路。对现有19条公交线路进行了排查,摸清现有公共汽车经营许可情况;进行了新增公交线路的实地踏勘,开展宣传和民意调查,完成东城区新开通环线公交线路、站点、覆盖面调研和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四是规范公交停靠标志标牌。建设完成了177座临时站牌并投入使用,保山中心城市公交站牌由原来的58块上升到235块,同期对影响公交车停靠的行道树进行修剪。规范了公交车停靠。五是提升公交行业服务质量。制定完善了公交从业人员文明服务规范和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公交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专项培训共计268人次;成立了19个监督小组,确定6个检查点,对公交车运营行为进行动态监管;聘请了20位社会监督员,对公交运营服务情况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公交企业健全管理台账,强化内部管理,促使公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好转;六是清理整顿非法油改气行为。针对公交车和出租车油改气历史遗留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了保山中心城市“油改气”车辆专项整治措施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妥善处理问题,化解矛盾。七是开展综合执法。由质监、工商部门牵头,对中心城区摩托车、电瓶车、旅游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进行市场摸底调查,规范销售市场;由交警、运管部门牵头,整合人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对非法营运进行集中整治;下发了《保山中心城区电动三四轮等车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保山中心城区电动三四轮等车辆管理的通告》,并在升阳路、金山路等道路安装禁限行标志标牌16块,2015年4月1日开始,对三、四轮电动车等车辆实施交通禁限行。(杨国芹)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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