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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保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12-29 16:50:38    本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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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 李美兰)为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我市将举办3期专题培训班,通过自学、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作专题辅导、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等方式,对全市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轮训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李正宁作开班动员讲话,并作了题为《以敢于担当履职用权形成依法办事新常态》的专题辅导。他说,“新常态”就是领导干部必须依据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履职用权,必须用敢于担当的精神依法履职用权。中共中央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中国成立65年来法治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的一个总结,既有理论上的总结的必要,又有实践中进行总体工作部署的要求。《决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杈威也在于实施。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落到每一个人头上就是要依法办事,依法办事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执政的需要。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引下,党员干部依法办事就是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厘清敢于担当和依法办事的关系,现在,有的干部对敢于担当和依法办事的关系产生错误认识,有的甚至对立起来,一种是“法定职责必须为”却“没为”,不担当,另一种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却“为了”,乱担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清楚,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努力做到依法办事、敢于担当,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有法治信仰、用法治武装头脑,用法规规范行为,法治中国才有希望。同时要健全完善依法办事、敢于担当的保障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把法制建设成效和依法履职的情况考准考实,把不能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形成良好法治环境,坚持奖惩并举,真正使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

  此次培训为期2天,还将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建设法制社会》、《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专题辅导。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李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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