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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设立政府质量奖



保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11-27 10:02:32    本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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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隆阳区自2014年起设立“区政府质量奖”,旨在鼓励企业树立“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价值理念,增强全区经济社会综合竞争力,稳步推进质量兴区战略。

  此项奖项主要授予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追求卓越绩效,管理水平高、自主创新能力强,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和组织。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度组织评审一次,奖励企业或组织数量不超过5家。对获奖企业或组织由区政府授予“隆阳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称号,并给予5万元奖励,同时颁发证书和奖杯。据悉,此奖的有效期为三年。获奖企业或组织一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主导产品经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用户对质量问题反映强烈或有重大有效投诉,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质量水平明显下降,以及其他违反政府质量奖宗旨与原则的重大事项时,将被撤销其区政府质量奖称号,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区政府质量奖。(杨建桂)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李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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