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区成立了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为组员的专项行动小组,行动小组具体划分为5个检查组,对检查单位实行分片分包检查,同时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责任和要求。此次专项治理以检查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为重点,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政府采购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实物盘点、账户核对、往来款清理、收支核实等形式,检查2013年以来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组根据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撰写检查报告,提出处理决定43条。(李 敏 李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