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结合该乡私人建房税收征管工作实际,明确了此次清查的范围、重点、时限及方法步骤。要求对全乡范围内提供私人建房建筑业务劳务的单位、企业和个人涉及的税收进行清查,以私人建房行为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资源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为清查重点,清查时限为从2011年11月1日起竣工和在建的私人建房,方法步骤包括宣传发动、摸底排查、纳税人自查及申报、重点清查及税款催缴、总结整改五个阶段,最终在今年12月末完成整项工作。
会议作了三点要求,一是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负责私人建房税收清查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工作人员要强化工作职责,按照分工任务分别做好宣传摸底排查及数据录入工作;三是乡直各单位、各村(社区)等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全力支持清查行动,确保清查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穆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