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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人情保”“错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保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9-16 10:35:41    本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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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在各县区开展城乡低保“人情保”“错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为检查组组长,成员由市民政局相关业务人员组成。8月25日至31日对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腾冲县、龙陵县前期通过农村低保绩效评价考核进行了检查)进行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低保“人情保”“错保”问题的检查。

  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入户抽查等方法,深入乡村进行实地检查。每个县区随机抽查不少于2个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2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不少于2户村民。严格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求县区减少陪同、严禁迎来送往、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

  一是全面复查城乡低保。对全市城乡低保共307225人进行清理,包括城市44834人和农村262391人。全市共清理退出8509人,包括城市1519人和农村6990,其中,因“人情保”“错保”退出790人(城市36人,农村754人)。全市清理新增发现应保未保(漏保)9025人,包括城市1868人和农村7157人。

  二是查处“人情保”情况。“人情保”举报、曝光案件13件:城市1件,农村12件,其中,群众举报13件:城市1件,农村12件。查处12件:城市1件,农村11件,其中,查证属实11件:城市1件,农村10件。

  三是查证“错保”情况。建立信息平台,防止和避免“错保”问题的发生,昌宁县成立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多数县区出台了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文件。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建成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

  四是查实信息公开情况。五县区设立了社会救助投诉热线,建成了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坚持实行乡镇、村(社区)两榜公示制度,实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  (孙明江)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姜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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