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保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保山明和农资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职工,因企业改制问题,组织到市、区党委、政府上访,市、区党委政府均依法、依程序接访,并分别对诉求问题给予了答复和解决。但少数不法人员为达到个人目的,于8月21日至29日,煽动、组织保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保山明和农资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职工,采用拉横幅、喊口号、聚众围堵等方式,到市级国家机关非正常上访时间长达9日,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和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8月29日15时,在多方做工作无效情况下,市、区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非正常上访事件进行处置,将上访重点人员带离现场,并拆除横幅标语。
目前,公共秩序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恢复正常。(隆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