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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通小康路 幸福加速度



保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8-26 14:41:17    云南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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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路是云南发挥区位优势的大课题,是保障群众幸福生活的大民生,是云南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大举措。近日,云南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2014-2017年末4年间,将按照“州市高速路、县县二级路、乡镇柏油路、村村硬化路”的目标,加大云南农村公路建设,让小康之路牵动农村向幸福加速奔跑——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解读

穿越梦想 本版照片均为本报记者摄

精心施工

宽敞通畅

山路弯弯

“不通路,挡住了老乡的视野,看不到大山外的精彩世界;不通路,隔断了老乡与外界的联系,难以融入到现代生活;不通路,村里的山货运不出去,阻挡了脱贫致富的步伐。”

——秦光荣

过去的路怎么样?

2013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8.9万公里

打开时间和空间维度,阅读云南交通这本厚重的书。记者欣喜地看到:伴随经济社会跨越的足迹,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在 “大交通”的壮丽行进中写下浓墨重彩的新篇章。

2007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若干意见》,从政策和资金上支持农村公路建设;2012年,省政府批准了《云南省“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保证了全省农村公路按规划目标持续推进;2013年,省政府将建设1万公里农村公路列为10件惠民实事之一,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十一五”期间,共争取国家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155亿元,带动全省累计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407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10.2万公里。“十二五”头3年(2011年-2013年),共争取国家补助资金149亿元,带动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17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4.9万公里。

到2013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8.9万公里,占全省公路总里程的84.8%。全省1367个乡镇有1312个通沥青路,通畅率达96%,全省14015个建制村公路通达率达99%。待2014年的项目实施完成,全省建制村通硬化路率将达68%左右。

独龙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聚居在云南贡山县独龙江乡。这里深处峡谷,仅有一条独龙江公路通往外界,每年有半年大雪封山、与世隔离,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云南乃至全国最为贫穷落后的地区。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关心着当地少数民族同胞的生产生活情况,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使当地的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不断改善。

今年元旦前夕,习总书记接到了当地群众的来信,得知独龙江公路隧道即将贯通的消息后,十分高兴,立即作出批示,向独龙族的乡亲们表示祝贺。他对独龙江公路隧道贯通后,帮助独龙族同胞“与全国其他兄弟民族一道过上小康生活”,寄予了很高的期望。

4月10日13时28分许,随着高黎贡山独龙江公路隧道成功实施“最后一爆”,整个隧道顺利贯通。这标志着独龙族同胞大雪封山半年的历史将宣告结束,祖祖辈辈难圆的梦想今日终将实现。

今后的路如何修?

2015年末全面实现乡镇通柏油或水泥路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把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作为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大对农村交通建设的投入,但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矛盾。目前全省尚有55个乡镇未通沥青(水泥),总里程近1500公里,建设里程长、难度大。通行政村硬化路建设任务艰巨。截至2013年底,全省还有5434个行政村未通硬化路(包括沥青路、水泥路和混凝土整齐块体路),此外还有139座索改桥建设任务。

决策推动,往往是最大的推力。《意见》提出目标:按照“一乡一路、一村一路”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库内的通乡油路、通村硬化路建设,到2015年末全面实现乡镇通柏油或水泥路,全面完成139座“溜索改桥”建设任务;到2017年末基本实现建制村通硬化路(柏油路、水泥路、混凝土整齐块体路),达到列养标准的县乡村道全面纳入列养,乡(镇)全面通客运班车。

按照目标,我省形成了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按照“扩大成果、完善设施、提升能力、突出重点、统筹城乡”的要求,抓住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机遇,持续做好交通扶贫工作,加大对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资金、技术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遵循“充分利用老路资源,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的发展思路,严格实施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通乡(镇)沥青(水泥)路按四级公路双车道标准设计建设、通村硬化路按四级公路单车道标准设计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施农村公路绿化工程。

按照《意见》,我省将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及时维修加固或改造重建危桥,逐年减少危桥数量,不断改善农村交通安全运行状况。

加强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要立足畅通保安全,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超前规划部署安全设施改造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县道安全保障设施改造建设。着力排查整治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穿越村镇学校及其他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完善乡道、村道安全保障设施,不断改善农村交通安全运行状况。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及车辆运行除危应急营救机制。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

让农村出行更便捷,我省将着力发展农村客运。进一步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站点服务配套设施,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加强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线路的衔接,推进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完善农村客运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措施,科学规划农村公路客运站点和沿途停靠点,加快县乡道路和县乡村客运站点改造建设,改善候车环境,引导农村客运网络化运营,努力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班车,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广度和服务质量。

建设资金哪里来?

每年新增6.33亿元专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钱是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悬念”。过去,我省通村硬化路按双向行驶标准建设成本每公里近120万元,按单向行驶标准建设成本近70万元。2011年至2012年,国家每公里补助25万元至35万元,2013年起提高到每公里50万元,但资金缺口仍然较大。“十一五”期间,省级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多渠道筹措资金18.5亿元,有力支持全省农村公路建设。但筹集资金的压力仍然非常大。

解“钱”困,《意见》提出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快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内85个县(市、区)在农村公路项目库内的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外44个县(市、区)纳入农村公路项目库内的项目,从2014年至2017年,在统筹省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每年新增6.33亿元,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按每公里20万元的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各州(市)人民政府安排的配套资金不低于省级补助水平,其他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解决。同时,还要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政策,省级财政县道每年每公里补助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补助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补助1000元,养护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州(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除了修路还要做什么?

推动农村公路向建管养运并重转变

2007年,省政府结合燃油税费改革,印发了《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7351”补助政策,即县道、乡道、村道每年每公里分别补助7000元、3500元和1000元。省级财政当年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补助专项资金1.8亿元,2008年安排6.4亿元,以后年度随着农村公路列养里程增加逐年增加,2014年已增加到7.37亿元。按照省级补助资金规模,要求一类县区按60%、二类县区按40%、三类县区按20%的比例配套养护资金;同时要求州市积极配套资金,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2008年市县两级共配套资金1.6亿元,到2014年已近4亿元。全省基本建立起了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有力保障了农村公路畅通,有效巩固了建设成果。2013年,省人大颁布了《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持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意见》提出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创建符合农村特点和公路管理、养护体系,积极培育养护市场体系,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和社区群众参与等多种方式实施农村公路养护,有效降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成本。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绩效评估和通行安全考核体系,构建责任明确、任务落实、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抓好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管护,推动农村公路实现由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并重转变、由整体推进向重点突破转变、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安全效益型转变,保证农村公路道路畅通、运输安全。

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制。《意见》提出,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高效管理使用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水平。要充实工作力量、配备精干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他山之石

贵州省

2013年正式实施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小康路、小康水等六项行动。其中,按照“公路上等级、路网趋优化、管养全覆盖、通行提能力、安全有保障、环境更优美”的总体要求,小康路建设如火如荼,广大农民喜笑颜开。

河北省

积极推广“七公开”制度,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等7个群众最为关心的重点环节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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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怎样实施?

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抓得好不好,谁说了算。对于考核,《意见》也给出了明确的指示。

A 进一步明确责任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共同抓好农村公路规划、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管理。

省交通运输厅 切实履行农村公路行业管理职责,指导和监督做好有关工作,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省财政厅 落实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

各州(市)政府 加强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扶持和督促。

各县(市、区)政府 履行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B 纳入全省考核评价体系

《意见》把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全省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农村公路发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建设计划、资金补助的主要依据。对工作不力、任务不落实的,调减或取消建设计划、扣减或停拨补助资金。

记者 吴清泉 实习生 张玉琴(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姜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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