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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多项措施确保农村能源建设任务完成



保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7-29 16:10:55    本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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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7月21-24日,市农村能源站组成项目检查验收组,对龙陵县2013年农村能源项目进行了验收。经检查,2013年龙陵县林业局共新建沼气1500口,改节柴灶900户、架设太阳能热水器300套、组建村级技术服务网点3个(省级2个、市级补助1个),兑现补助资金363万元。任务完成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龙陵县在2013年农村能源建设中,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一是县委、政府重视农村能源工作。多年来,县政府一直将农村能源建设列为“绿化责任状”重要考核指标,对乡镇林业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为建设任务的完成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责任制明确。县林业局对农村能源工作实行领导分片挂钩包干工作制,层层明确项目建设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做到了任务清楚,责任明确。三是增加投入。县林业局连续多年自筹资金用于农村能源建设配套投入,2013年县局安排了10余万元用于对乡镇林业站的工作经费补助、能源项目永久标志牌订制、宣传培训等开支。该县龙江乡政府自筹10.5万元用于增加新建沼气户的资金补助。三个村级技术服务网点承办人,分别自筹2-4万元用于沼液运输车辆及设备的资金投入,加强了硬件建设,为技术服务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是强化资金管理。县林业局对通过县级项目自检自查的乡镇,依据任务量将补助资金划拨到乡镇财政后打入农户“一折通”兑现补助,确保了补助金足额到户。县林业局对统一采购的建设物资实行财政招标采购,做到了资金使用公开、公正、透明,杜绝了物资采购暗箱操作的可能,确保了农民利益不被侵害。(朱立红)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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