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刘家福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石明智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黄爱群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徐洪祥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赵思齐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郭进华为保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杜晓林为保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任命刘家福为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许玉华为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光兰为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保国为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姚云军为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左发桑为保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
批准任命张苓青为隆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郑家耀为施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李 茜为昌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