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针对腾冲房地产、基础设施投资大,发展迅速的实际情况,采用逆查法。以工程的完工情况作为测算沙石用量的依据,在取得第一手资料的情况下,1-5月,第二税务分局组织管理员多次深入五合、芒棒、中和、荷花、洞山等乡镇,对21户从事沙石生产销售、石材加工销售的业户进行调查落实,征收增值税18.40万元。
二是加大以票控税力度,严格执行工程结算发票制。在对沙石、砖瓦等原料的结算中,要求施工承建单位一律以普通发票为入帐凭证,促使从事沙石、砖瓦的临时经营者开票结账,补缴增值税116.99万元。
三是抽调管理分局业务骨干,对砖瓦窑生产经营户进行专项清理,截止5月26日,完成辖区内128户砖瓦窑生产经营户增值税核定征收工作,共入库增值税8.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