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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中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



保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06-03 15:28:58    本网     字体:
  通过整治,使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创建滇西边境中心城市,中国通往南亚、东南亚大通道上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历史文化名城、生态旅游宜居城市奠定基础。

  (一)城市环境卫生清洁。主次干道、车站、车辆停靠站点、影剧院、集贸市场、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清扫干净,保洁及时;餐馆无白色污染;垃圾日产日清,密封清运,无飞扬洒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规范化要求,公厕清洁卫生;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城市“三废”、噪声污染及城市“牛皮癣”得到有效控制。

  (二)占道经营得到有效治理。主干道及公共场所无游散摊点、占道经营,无“红棚子”等夜市摊群;次干道、背街小巷夜市摊群管理严格,做到规范、卫生、方便;门面店铺无出店经营。

  (三)交通畅通有序。规范客货运三轮、人力板车,客货运机动车、非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洁,行车秩序规范,服务文明优质,遵章守纪;车辆停靠站点(台)布局规范合理,主次干道无车辆乱停乱靠及随意调头行为。

  (四)市政基础设施整洁美观。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维修养护,对破损的道路、花坛、护栏等设施及时维修;城市供排水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主干道达到100%,次干道达到95%以上;主次干道绿化带及广场游园绿地清洁,行道树、草坪等养护管理效果良好;户外广告及店堂牌匾设置规范美观;报刊亭和电话亭布局合理、干净规范、整齐美观。

  (五)临街建(构)筑物美化亮化。全面装饰、美化主次干道临街建(构)筑物;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搭乱建等违法建筑;按照市容市貌标准,使城市立面容貌的整体景观有明显变化,做到整洁、靓丽、有序。

  (六)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以各级各类文明市民学校为主要阵地,通过开展各种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从具体事情入手,加强宣传引导,使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养成文明习惯,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奠定群众基础,全面推动文明城市创建。


编辑:姜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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