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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1-09-18 16:15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1年9月18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

    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9月18日在隆阳召开。市委委员32人、候补委员7人出席会议,市纪委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提交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市委报告、市纪委工作报告,酝酿了第五届市委、市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投票表决确定了保山市出席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候选人预备人选。会议决定,将市委报告和市纪委工作报告提交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五次代表大会审议;将第五届市委、市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及保山市出席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五次代表大会酝酿选举。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段生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茶春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市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段生荣、茶春桥开除党籍的处分。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于2021年9月25日至28日在隆阳召开。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山现场办公会精神,聚焦“两区一地”发展定位,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五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钱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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