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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宁获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称号

    2021-07-30 15:00 保山日报 杞艳芹 杨 洁

    7月27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命名北京怀柔区等41个县(区、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通知》,昌宁县成为41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之一,为昌宁高质量建设“辐射滇西南重要交通要道”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昌宁县自2017年6月入选“全国首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工作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国省干线高速化、县乡公路提质化、乡村公路通畅化、村社公路通达化、联网公路便捷化”五化目标,积极推进高速路网建设,昌保高速分段建成通车,正在实施永昌高速、弥链高速、弥昌高速项目建设。共投入资金30余亿元,完成1500千米村组公路建设,实施道路安全隐患整治2692.50千米,完成350千米“边界路”“断头路”建设,建设连接柯街、卡斯、鸡飞3个热区乡镇的柯卡大通道24千米。

    截至目前,昌宁县农村公路里程达3334.741千米,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村100%通畅,四级以上等级路率提升至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连续3年保持100%,优良中等路率、建成区路网密度、道路面积比率、换乘距离等均超创建指标完成。搭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实现乡镇及建制村快递、物流、邮政100%全覆盖,实现124个建制村全覆盖通客车,有力地保障了全县人民安全便捷出行。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钱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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