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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证助力法院巧解民事纠纷

    2021-04-08 15:22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保山市天平公证处负责调解的一起《工程承包合伙协议》诉讼纠纷案件,使当事人成功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到隆阳区人民法院撤销诉讼。这是首件由公证处参与调解顺利结案的诉讼纠纷案件。

    3月26日上午,保山市天平公证处公证员杨勇、公证员助理王俊芳在办证大厅接待了一起以共同合伙承包工程产生纠纷,且一方合伙人赖某已将另外俩人攀某、洪某起诉至隆阳区人民法院,之后又想通过公证处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在听完当事人的诉求后,公证员杨勇决定主持《工程承包合作协议》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杨勇、王俊芳首先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化解当事人在利益分配中所产生的纠纷,一起参与陪同调解的还有当事人聘请的律师,这也体现了多元化调解机制,更好的发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社会功能。

    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顾不上午休时间,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三位当事人达成一致,在公证处签订了新的《协议书》,并在公证处办理了《合同公证》。当事人在成功调解后对工作人员感谢的说道:“无论官司输赢,我们都将有所损失,况且伤了感情,谢谢你们让我们免于经济损失,维持了相互的感情,你们公证处又为我们老百姓办了一件实事,我们这就到法院去撤回诉讼。”看着当事人高兴离去的背影,杨勇、王俊芳顾不上疲惫的身躯,又投入到其他的工作中。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赵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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