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8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仙道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赵晓东
(2021年2月8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仙道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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