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保山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1年2月8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保山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保山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同意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保山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保山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赵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