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民小组第六调研组到市民政局调研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本网讯 1月21日上午,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侨办主任杨红梅带领的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第六调研组到市民政局调研指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启山汇报了民政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进社区(村)工作的推进情况。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结合民政部门工作职责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抓好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培训,抓好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健全社区(村)民族工作体制、规划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基层自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服务平台、组织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活动、及时化解民族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民族信息管理、保护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等九项具体措施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进社区(村)工作。
调研组对市民政局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要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市民政局在下步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落实落细落小,二是要建立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通报、月报制度以及督查制度,加强业务指导,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力量推动创建工作,四是要打造社区(村)民族团结创建亮点,以点带面推创建工作,五是要加大宣传,总结提炼,升级打造,做到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建设科)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姜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