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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25 09:12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领导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指导、协调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调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并向市委汇报、反映,配合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做好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群干部的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党务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以党建带团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负责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参与和督促、检查市直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进“模范机关”创建

    坚定不移地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机关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地推进理论武装,夯实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基础工程,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形成机关政治建设正效应。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所属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强化思想舆论引导、舆情分析研判,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年内,工委结合省直机关工委的调研工作安排,开展了政治建设专项调研;组织开展云南省第十二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保山市直机关组初赛、“我和我的祖国”故事征集、“新时代云岭工匠精神”讲坛主讲人推荐等活动。直属党组织按照“五强五带头”的要求,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全面开展“承诺践诺”标兵行动,5000多名党员干部通过设岗定责、亮身份等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等制度,共开展党课教育1200多场次,其中“一把手”讲党课200多场次,纪念建党98周年系列活动  80多场次、杨善洲志愿服务520多场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500多场次;5000多名党员过了“政治生日”,670余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2.着力深化理论武装,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首要内容。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和领导班子“头雁效应”,通过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作形势报告,“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思考学、带着精神学、带着使命学,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年内,工委牵头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1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组织书记专题轮训班”1期,参训人员达600多人次;组织发展对象培训班1期,市直机关146名发展对象参训;分5批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参训人员达1635人,并对因身体原因难于到党校参加现场课堂培训的1100多名离退休党员进行送学,100%(累计)实现机关普通党员进党校;4188名党员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学习。直属各党组织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起来,同落实“基层党建创新提升年”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加强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持续深化道德讲堂、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通过举办宣讲报告、考察调研重大建设工程、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等方式,激发机关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

    3.围绕“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全面实施“五个创新提质工程”和“四个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问题短板,努力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一是按照“四高四有四化四十分钟”创建标准,配合市委组织部对14个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二是优化组织设置,理顺组织关系,指导机构改革涉改单位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根据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完成 16个机关党委、12个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2个机关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书记的配备。截止11月20日,52个涉改单位全部完成党组织成立、撤销、更名等工作,新成立机关党委9个、机关纪委10 个;党总支6个,党支部7个;撤销机关党委5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 9个;更名党组织名称7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532人次;建立2019年换届台账,发函提醒76个党组织按期换届。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摸底排查,综合分析研究,确定了2019年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125个。四是扎实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用好用活“云岭先锋”APP平台,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实现通知发布、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积分评定、党员教育全程记录,6月底前实现党建信息化全领域覆盖,10月底前实现党建信息化运用全覆盖,全面完成党组织关系网上转接。五是组织直属各党组织对照发展党员9个方面的情况、对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教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机关党建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建立健全日常督促和长效推进的办法和措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779816.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9816.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321.63元,增长0.96%,主要原因:2019年工资调整,随之带来的纳入工资性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经费安排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779816.63元。其中:基本支出2626002.33元,占总支出的94.47%;项目支出153814.30元,占总支出的5.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321.63元,增长0.9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工资调整,随之带来的纳入工资性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经费安排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26002.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018.13元,增长4.04%,主要原因分析为政策调整带来的人员增资、缴交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814.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6965.00元,下降32.98%,主要原因:①《先锋》杂志出版经费减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2018年不再发放编辑费;②党建课题调研经费减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减少市外调研活动,差旅费及交通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先锋》杂志出版经费支出68042.00元,主要用于《先锋》杂志出版及印发;党建课题调研经费支出16729.70元,主要用于机关党建课题调研工作;党员教育工作经费支出69042.6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9816.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321.63元,增长0.96%,主要原因:2019年工资调整,随之带来的纳入工资性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经费安排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6803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12814.1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1717.1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88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051.64元、职业年金缴费48838.1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2,89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732.0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9163.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800.00元,支出决算为6979.88元,完成预算的18.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452.88元,完成预算的1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7.00元,完成预算的18.8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不超过上年的定额标准内,将“三公经费”编入部门支出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二是严把内控审核关,在经费结算过程中,严格把握事前审批原则,对不符合程序、超标准、超范围的不予核销,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健全性和完整性。“三公”经费控制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4266.12元,下降6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793.12元,下降6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7.00元,增长0.00%(2018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不超过上年的定额标准内,将“三公经费”编入部门支出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二是严把内控审核关,在经费结算过程中,严格把握事前审批原则,对不符合程序、超标准、超范围的不予核销,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健全性和完整性。“三公”经费控制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52.88元,占92.45%;公务接待费支出527.00元,占7.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52.8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452.8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关外出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直机关工委一行3人到保山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902.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9.32元,下降0.47%,主要原因:人员工作变动,总人数减少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其中:行政单位1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902.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9.32元,下降0.4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作变动,总人数减少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18531.65元,其中,流动资产33355.73元,固定资产182724.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5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997.5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45.12元,固定资产减少51193.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2451.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8531.65

    33355.73

    182724.92

    0

    0

    182724.92

    2451.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先锋杂志出版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以《先锋》杂志为载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调整优化栏目设置,创新开设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学习论坛、先锋篇、特别策划等栏目,总结宣传全市机关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机关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等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示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等方面的良好精神风貌,广泛宣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先进事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财预〔2020〕95号《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教育科、组织科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先锋》杂志出版经费项目,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 70000.00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7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19年共使用68042.00元,剩余经费退还财政,重点用于出版《先锋》杂志等内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编辑出版《先锋》杂志4期,向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免费赠阅5400册,受到省、州市机关工委和市直机关一致好评。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作为机关党建交流的主阵地,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具体指导下,研究会领导和秘书处不断优化栏目和版面设置,不断扩大选题范围,提高杂志的可读性。主动向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约稿,组织编撰了一批高质量的文章在杂志相应栏目刊登,每期刊发直属党组织经验做法交流文章10篇以上,加强对机关党组织进行宣传报道。除了日常栏目外,创新开设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学习论坛、先锋篇、特别策划等栏目,总结宣传全市机关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机关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等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受益党员达6000人以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免费向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赠阅5400册,省、州市机关工委和市直机关好评率达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①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措施:财政部门继续加强对个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党建课题调研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保山市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实施“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为契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的研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①前期准备情况: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②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党建课题调研工作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党建课题调研工作经费项目”,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70000.00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7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19年共使用16729.70元,剩余经费退还财政,重点用于党建课题调研等内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2019年度课题调研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机关党建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机关党的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地位作用研究、党内政治生态与党内政治文化的关系研究”等47个课题,由各会员单位完成调研课题选定申报,同时提出了具体的课题调研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是 结合“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目标任务,确定了“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和‘两张皮’问题研究”、“扶贫攻坚与党建工作双推进的实践与探索”两个课题,组成两个调研组,分别到直属各党组织进行调研。                                                                     

    三是组织开展开展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的研究。课题组针对当前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着力在提出解决对策上进行深入研究,组成三个调研组,分别到直属各党组织进行调研。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工作目标开展培训,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生态发展的能力,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认真完成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服务直属党组织和党员,党组织党员达到满意度97%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①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措施:财政部门继续加强对个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党员教育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根据市委干教委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展了教育工作经费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干部教育科、组织科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教育工作经费项目”,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130000.00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13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19年共使用69042.60元,剩余经费退还财政,重点用于培训班培训等内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牵头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1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组织书记专题轮训班”1期,参训人员达600多人次;

    二是组织发展对象培训班1期,市直机关146名发展对象参训;                    

    三是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5期,参训人员达1635人,并对因身体原因难于到党校参加现场课堂培训的1100多名离退休党员进行送学,100%(累计)实现机关普通党员进党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工作目标开展培训,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生态发展的能力,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认真完成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服务直属党组织和党员,党组织党员达到满意度97%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①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措施:财政部门继续加强对个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为市委派出机构,正处级,领导直属79个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内设5个正科级机构,办公室、组织科、教育科、宣传科、督查调研室。共有编制12个,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2人,二级调研员1人,四级调研员1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1人,中级工2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绩效目标的设定: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

    预算配置:

    ①在职人员控制率

    ②重点支出安排率。

    ③“三公经费”变动率

    预算执行:

    ①预算完成率

    ②预算调整率

    ③支付进度率

    预算管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资产管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②资产管理安全性

    职责履行:

    ①实际完成率

    ②完成及时率

    ③质量达标率

    履职效益:

    ①经济效益

    ②社会效益

    ③生态效益

    ④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决算总收入2779816.63元,实际支出2779816.63元其中,基本支出2626002.33元,占总支出的94.47%,(其中:人员经费2328099.45元,日常公用经费297902.88元),项目支出153814.30元,占5.53%。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相继出台来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办法》、《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资产管理制度》、《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资产采购制度》等,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评分标准为:目标设定合理满分7分,预算配置合理满分8分,预算执行程度满分15分,预算管理规范满分12分,资产管理规范满分3分,完全履行职责满分30分,履职效益满分25分。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教育科、组织科、宣传科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方面,在职人员控制在编制数内,没有超编。部门年度预算安排侧重于重点项目支出。三公经费方面,未超预算。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预算。部门实际支付进度按既定支付比率支付。

    预算管理方面,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度实际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计划,质量达到了要求。

    (4)效果情况分析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主线,积极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和理论研讨党建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宣传工作,坚持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责任,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性教育、党务干部能力建设贯穿始终,抓实党员与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保山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①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②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③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6.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②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③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8601111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20200923101526056.xls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告20200923101153131.doc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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