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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成立

    2020-08-03 15:45 保山日报 杨荣辉

    7月29日,在隆阳区检察院的推动下,隆阳区“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在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正式揭牌,开启了隆阳区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与社会综合保护的新模式。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未成年被害人的社会认知有待完善、理解表达能力不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办案人员询问方式方法不当、被害人表述不准确都会导致案件事实审查不清,证据认定质量不高,多次反复询问被害人又容易唤起案发时的痛苦记忆,造成“二次伤害”。如何在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能获取高质量的证据,成了困扰办案机关多年的一大难题。

    为了更好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隆阳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被害人性侵案件的类案分析研究,向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提出了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与保护工作的建议,得到了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

    2020年5月,隆阳区妇女联合会与隆阳区人民法院、检察院、隆阳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联合筹建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7月29日,通过相关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隆阳区“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正式建成。

    “中心的建立以及‘一站式’取证与保护工作机制的推行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因询问方式不当导致取证质量不高、放纵犯罪,或者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等问题,中心成立以后,要求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要做好预案,争取诉讼过程中只询问一次、询问要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在专门的场所进行。”隆阳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中心的建立不仅是隆阳区公检法司医等多部门组织一体化工作机制有益探索的成果,也是隆阳区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进一步拓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创新实践。

    据悉,多年来,隆阳区检察院一直致力于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品牌特色,通过职能整合,构建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并涵盖未成年被害人性侵案件集中办理的办案模式,为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作为该院未检工作发展创新的重要着力点,该院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形成了零容忍和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高压态势。

    隆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相国表示,在“一站式”取证与保护工作建设运行过程中,该院将通过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提前介入侦查取证,为案件顺利查办打下良好基础。此外,通过联合建立个案会商机制,实现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庭法律、心理、医疗多方面综合保护的跨部门跟进与合作,在不断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和在司法救助中贯彻落实避免“二次伤害”的办案原则,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和及时的保护。

    杨荣辉 董友平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赵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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