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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5-25 17:22

    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交流渠道,促进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7号)规定,现将2020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二、计划和岗位

    2020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共40人,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保山市在职在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对应岗位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6.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3号),需要回避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遴选各个环节中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遴选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遴选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公告发布。5月25日(星期一)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aoshan.gov.cn/bmym/bssrsj.htm)、保山新闻网(http://www.baoshan.cn/)发布《2020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6月3日08:00至6月5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http://wx.baoshan.cn/bsxww/sydwlx_welcome.php)地址或者用手机识别下面二维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主管部门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在系统里面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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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名。报考人员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山新闻网下载《2020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认真如实填写并经所在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县市区所属单位填报)审核把关盖章同意后,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等一起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的具体要求如下: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所报考的遴选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

    (5)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查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联系遴选单位或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咨询。在此提醒报考人员应在报考时限内及时提交报考申请,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2.提交审核。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完成上述工作后点击提交审核,未提交审核的信息视为未报名,网上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则不能修改。

    3.资格审查。采用计算机后台人工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如有不得报考情形或者不符合遴选岗位资格条件情形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

    4.查询审查结果。考生提交审核后,可在24小时内上网查询审核结果,逾期未返回审核结果的,请考生直接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5:30到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服务窗口”领取准考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一楼)。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题面试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1.笔试

    (1)开考原则。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递减遴选人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内容和形式。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3)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其他。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任何培训班。笔试成绩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山新闻网公布。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由考试机构统一配备,报考人员无需自带。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于6月30日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3.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在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进行资格复审。按照遴选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所需材料等另行通知。

    4.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经遴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提前向市级人社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方式: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3)面试实施:面试分别由各遴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牵头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遴选环节。

    (4)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遴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按每个遴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岗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为1:1。由各遴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对通过考察的人选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各遴选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遴选资格。

    3.公示、办理相关手续。各遴选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及遴选工作情况按干管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山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若出现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遴选纪律

    (一)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保山新闻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2020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专业设置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3)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

    (三)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遴选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保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5-2162447

    保山市人社局考试工作科 0875-2130833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875-2215363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 0875-12388

    遴选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附件:附件1:2020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0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xls

    附件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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