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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陵:“四学”《问责条例》 提升问责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2019-09-25 16:36 高明信

    本网讯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以来,龙陵县迅速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党员干部,采用“四学”,持续深入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着力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提升问责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关键少数”示范学。9月12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问责条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围绕条例修订的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及特点、如何抓好学习贯彻等方面,向与会同志进行传达学习和解读,促使大家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好表率作用,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起来、担起来。

    专责机关专门学。组织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县纪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干部职工会,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对照新旧条例,逐条逐句学习。特别是通过结合近年来的问责实践和工作疑问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加深了对新的问责情形、问责程序以及如何防止问责不力、问责泛化简单化等核心内容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强化了理论武装、提升了履职能力。

    广大党员全面学。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及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严格执行条例,自觉遵守条例。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传导压力,强化督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照检视,找差距、抓落实、强担当,做到负责守责尽责。

    职能部门运用学。县纪委县监委从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的委室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持学用贯通、知行统一,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及时用新条例的精神和要求来指导和规范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新的实践,拓宽工作思路、严守问责程序,提升问责水平和能力。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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