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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19-09-09 09: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共有8大类(糕点、酒类、饮料、食用植物油、蔬菜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43批次产品,公告合格样品43批次,分别为:

    1.糕点,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等25项指标,公告合格样品4批次。

    2.酒类,抽检依据保市监发〔2019〕33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2019年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1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等7项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8批次。

    3.饮料(包装饮用水),抽检依据保市监发〔2019〕33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2019年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3-201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余氯、耗氧量等7项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抽检依据保市监发〔2019〕33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2019年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9项指标,公告合格样品3批次。

    5.蔬菜制品(酱腌菜),抽检依据保市监发〔2019〕33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2019年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亚硝酸盐、苯甲酸及其钠盐等19项指标,公告合格样品4批次。

    6.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抽检依据保市监发〔2019〕33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2019年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沙门氏菌等9项指标,公告合格样品4批次。

    7.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抽检依据保市监发〔2019〕33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2019年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黄曲霉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等7项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非发酵性豆制品,抽检依据保市监发〔2019〕33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2019年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等6项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8.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保市监发〔2019〕33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2019年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2017)、《GB5009.1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总汞、铬、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等6项指标,公告合格样品6批次。

    食品抽检合格-20190712.xls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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