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山新闻网,您可以选择访问: 保山市 隆阳区 施甸县 腾冲市 龙陵县 昌宁县

    保山搜索

    首页 保山新闻网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 毒性中药材 醇基燃料 自制泡酒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

    2019-07-01 17:09

    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预防食用野生菌毒性中药材 醇基燃料

    自制泡酒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

    (2019年第2号)

    为有效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菌、误饮醇基燃料、食用毒性中药材、饮用自制泡酒、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等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有效防控中毒事件

    (一)预防有毒野生菌中毒。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发中毒,所以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二)预防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草乌、附子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已被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有中毒乃至危害生命安全的风险。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毒性中药材采购、保管、供应和调配环节的管理,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严禁各餐饮经营单位加工销售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严禁用草乌、附子泡酒及销售。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山区工地、养老敬老院、婚丧宴请和会议等集体用餐中不得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家庭、个人不要聚众、邀约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饮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配制的酒。

    (三)预防误饮醇基燃料、饮用自制泡酒中毒。醇基燃料是以醇类物质为主体配置的燃料,其工业甲醇毒性较强,误饮后,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损坏大。使用醇基燃料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使用环节管理,严禁随意存放,并进行明显标识,指定专人管理,专间存放,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严防误将醇基燃料当散装白酒饮用。消费者要慎买散装白酒,索取票据,科学制饮泡酒,饮酒后若出现身体不适,须及时就诊。若发现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物中毒防控工作,把误采误食野生菌、误饮醇基燃料、食用毒性中药材、饮用自制泡酒、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等中毒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安排部署并抓紧抓实抓好。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禁止生食动物性食品及水产品,禁止使用毒性药材、野生菌、不明野菜、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高风险原料加工食品,有效防范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要把误食有毒野生菌、误饮醇基燃料、食用毒性中药材、饮用自制泡酒、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中毒、家庭科学饮食等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通过粘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手机短信、6995、云岭先锋、乡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强化广大群众的科学、安全、健康饮食消费观。

    四、妥善处置中毒事件

    消费者食用野生菌后,如果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时前往医院治疗,来不及就医的,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洗胃、导泄、灌肠等方式,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毒素后及时就医,同时要保留好野生菌样品或呕吐物供专业人员救治参考。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在野生菌上市期间提前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若发生中毒事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保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