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山新闻网,您可以选择访问: 保山市 隆阳区 施甸县 腾冲市 龙陵县 昌宁县

    保山搜索

    首页 保山新闻网 各项宣传专栏 财政预决算公开

    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06-25 16:23

    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省委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禁毒办、依法治省办、610办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单位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政策的工作措施。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互相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6)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与法制建设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和推动政法、综合治理和平安与法治建设战线的调研和宣传工作,积极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改革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

    (9)指导下级综治办、维稳办、禁毒办、依法治县(市、区)办的工作。

    办理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综治办、禁毒办、依法治省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2018年分别设置绩效总目标和绩效具体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委机关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委机关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2.绩效具体目标:

    (1)进一步提升“三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参谋助手作用,加强综合协调能力,提升办文办会水平,进一步推进工作成效。

    (2)突出创新,强化管理,促进委机关运转提速。完善工作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工作水平,增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综合治理能力,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持续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展现新时代保山政法工作新作为。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市委政法委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收入877.73万元,决算数3892.07万元,差异率343%。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数820.73万元,决算数3835.07万元,差异率367.27%。

    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支出877.73万元,决算数1036.07万元,差异率1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430.73万元,决算数618.53万元,差异率44%;项目支出预算数447万元,决算数417.53万元,差异率6%。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资金审批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措施。实行部门预算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行部门预算是建立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合理的基础。我委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委机关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掌握资金使用情况与预期目标,资金管理规范程度,资金使用成效,检验经费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691M@@M25]_KPG_%JVFHXFH

    Q%[4O}@V57S5Q%37]K]@ALI

    2.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相关差旅费、接待费等支出均按财政预算拨款金额和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列支。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有。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单位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及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达到。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认真开展了项目点考察调研、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等大量的项目前期管理工作。

    3.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项目资金在年度内按时完成。

    验收的有效性

    有效

    4.部门绩效

    目标实现

    项目绩效是否促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

    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年度部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的适应性

    项目的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

    项目绩效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

    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加强统计、机制完善、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队伍建设、督查问效等方面精准发力,统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成效明显。

    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我委严格按照规定全面反映预算内外资金情况,按照先预算外,后预算内的原则,统筹安排部门的支出预算,将单位的各项收入纳入部门综合预算。

    零基预算的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以零为起点,以项目为依据编制。在保证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基本需要,保证社会保障支出的前提下,根据财力可能,按照零基预算办法规定的项目排序原则,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预算。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保山市委政法委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

    (2)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把关。

    2. 组织实施

    (1)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

    (2)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15分)

    1.目标设定(共7分):

    (1)目标依据充分性(3分):办公室根据2018年实际开展项目2项,两个项目紧紧围绕三定方案中确定的职能职责开展,得3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办公室2018年所开展的项目,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绩效目标,不存在以偏概全的情况,绩效目标的制定具体、详细、合理,得2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办公室2018年所开展的项目绩效自评中,所确定的绩效指标主要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根据项目性质不同,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得2分。

    2.预算配置(共8分):

    (1)分配依据(3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依据以前年度项目支出情况以及本部门职能职责编制,做到有依有据,得3分。

    (2)分配结果(3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紧紧围绕委机关整体绩效目标开展,做到分配合理,得3分。

    (3)重点支出保障率(2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对重点工作重点保障,做到资金使用主次分明,实现效益最大化,得2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30分)

    1.预算执行(共14分):

    (1)预算完成率(8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涉及2个项目,总额为390万元,支出301.4万元,380万元中的66万元由市财政收回指标下达五县(市、区),用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7分。

    (2)支出进度率(6分):办公室2018年前三季度支出进度率为65%,在60%(含)至75%之间,得5分。

    2.预算管理(共13分)

    (1)“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委机关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7.5万元,实际支出17.18万元,预算控制率为62%,小于100%,得4分。

    (2)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4分):办公室2018年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整的在市委政法委门户网站——保山长安网上公开预决算信息,得4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办公室2018年度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办公室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工作,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4分。

    3.资产管理(共3分)

    (1)资产管理规范性(2分):办公室在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做到购置有预算,实物有专人管理,处置按流程。对报废办公设备及时报批,及时核销,得2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办公室固定资产在用比率为100%,得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共30分)

    1.产出数量方面(10分):委机关2018年度对可以量化的绩效指标产出数量进行考评,各项目产出数量完成率为

    100%,得10分。

    2.产出质量方面(10分):委机关2018年度对支出绩效的评价严格考量产出质量,各项目产出质量完成率为100%,得10分。

    3.产出进度方面(10分):委机关2018年度各项目的产出进度均符合年初预算,得10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25分)

    1.经济效益方面(6分):委机关2018年度对各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且绩效目标已达标,得5分。

    2.社会效益方面(11分):委机关对2018年度对各项目的社会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且绩效目标已达标。“保山市荣获2018 年度云南省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测评两项第一”。1 月9 日,省委政法委发布《2018 年度云南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结果》,保山市以 96.48%的综合满意率和 96.67%的执法满意度勇夺全省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双冠。保山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连续 6 年位居全省前列,连续 7 年获得全省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先进市,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和谐稳定,得11分。

    3.可持续影响(8分):为实现单位绩效目标,委机关已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得7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项目自评指标体系不够精细,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不够具体,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在经费支出过程中经济功能精确度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高项目使用经济功能精确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委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四大任务”,推进“四大建设”,攻坚克难、敢于担当。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项目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完善机制、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队伍建设、督查问效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具体措施可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促进了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全力以赴为保山跨越发展营造“四大环境”,努力展现新时代保山政法工作新作为。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专人具体办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抓好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三是科学制定方案。为使绩效评价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在正式评价开展前拟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四是业务人员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抓好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