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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档案】武略将军郭步英碑记

    2019-05-21 15:08

    武略将军郭步英碑,是板桥镇沙登村郭姓祖碑,碑文记载了一世祖是明代武略将军郭步英,授正千户之职,因战功受封的土地及四至方位,土地用水分配方式等。现收藏于沙登寺。该碑为青石质,座已散失,碑身整体保存较好,高142、宽58厘米。碑文直书阴刻27行,1180字,字体为楷书,原碑是万历八年(公元1580年)二月十六日,郭曾祖爷初立。后因碑不慎损坏,到了光绪二十六年(1900)三月初二,郭毓盈、郭毓才等人按照原碑大小尺寸重新刻立。

    武略将军郭步英碑

    武略将军郭步英碑

    碑文:

    一世祖爷郭步英武略将军正千户之职

    三世祖爷郭明号奉

    旨家谱碑记 庆阳府

    大明洪武初年,太祖钦调一世祖郭步英步萨步寅步朗步屯弟兄五人统带小军六旗,原符系陕西安化县人氏,随沐国公在一打芦川,开江顶哨一关阵亡步寅,二打水云关阵亡步郎,三打望城关阵亡步屯,打通到火烧营住扎叙功偿, 祭弟兄三人,发任沙木郎安葬,随师征打地方,成平叙功分队加官论职,分地住扎,楼草为摽,各认旗号为界。

    一世祖郭步英加官武略将军正千户之职。

    一世祖爷郭步英、萨叙立猛令所通事,又带管理军伍事务,郭步英自立官村成业,弟兄二人取功勋得竹坝一块作田,东至大路,南至段定号沟,西至小村门首并横路,北至赵中号沟,郭步英荫分开勋业得芦坝一块作田,东至官村小村门首横路,南至段定号沟,西至刘奇四五田,北至赵中号沟。随带小军旗□段大旗,随步萨猛合通事常随使用,又得号田一分,大明田一分,插旗田一分,马料田一分,东至官村横路,南至沟,西至中沟坝,北至小路。赔嫁李本号□大田一分,又成功田一分,通事田一分,又开功田一分,射箭田一分,又无功田一分,郭明号、李本号郎旧二人初行继意赴。

    部院三司起本奏

    又有象山一支,坐落三太子后首,东至坡脚,西至斫三剑,南至河北,上至岭岗,下至凹,四至开列于碑,以留后世作为证据。洪武皇帝批准开皇坝作田,为不论有号无号,有主无主,有坟无坟,遇而开之,开通之后,立为号沟,共立十八水头,明号、本号叙成清册回本□。

    销又赏赐成功田一分,东至官村门首横路,南至号沟,西至刘奇四伍田,北至赵中号沟,其皇坝十八号立定有十八号田,又开永昌府、保山县将十八号田报明作粮,均分水路轮流转放,设立碑记,留传后人,以上土田留与后代子孙习业,郭曾初立碑记不得紊乱,照依碑所行,后有李世科告陆羊,归理扳扯千舍,郭继、郭唐入保山县当差入城东至三甲,立为世代里长,随带小军五旗入三甲,甲首一户段一旗 ,自立北屯住坐一户李二旗,自立东方村住坐一户杨三旗,自立达达营住坐一户李四旗,自立马官屯住坐一户杨五旗,自立猡猡坟住坐入城东里三甲,后地方太平有一世祖爷步英、步萨弟兄二人商议回陕西原家乡搬□家眷,步英祖之妻系黄总兵之长女,在原郡亡,故后在永成家落业又娶妻李氏所生二子,长子名军,次子名师。步萨祖由原郡□妻朱氏所生三子,长子名诸,次子名荀,由陕西到永。步英祖自立官村成业,步萨祖自立小村成业。以上田地弟兄二人均分。 外有卧狮窝食米壹斗。

    万历八年二月十六日 郭曾祖爷初立碑记

    今将充当身差催丁轮流开记 郭世平

    第一考卧狮窝郭连友顶一丁,第二考卧狮窝郭耀起晓起顶一丁,沙登村小猛戛顶一丁,第四考中站郭安基、郭烯顶一丁,第五考郭发科顶一丁,第六考郭发枝顶一丁,方家寨第七考郭维基、郭金,第八考金家门前郭玉基、郭鉮,第九考郭钱、郭锈,第十考郭创基、郭福基,第十一考,门前郭树基,门前第十二考郭林基,潞江第十三考郭秀基。以上合族共十三丁轮流更报,每丁催收二年,有遗留里长田一分,大小七坦,东至本宅田南五号沟,西至陈姓田,北至沟,四至载明碑内,又有秧田四坦,遁年纳租拾捌石,此田有秋粮壹斗柒升八,合案催丁上纳,永远为据。

    光绪二十六年三月初二日重立碑记郭毓盈、郭毓才、郭存、郭蒲、郭明、郭浴、郭顺、郭健、郭延德、郭明友、郭延发、郭瑞、郭尚志、郭文达、郭延奎、郭宣仝立碑记

    武略将军郭步英,永昌府志无记载,只有民间流传:在明朝洪武年间被封为武略将军的陕西安化人郭步英在沙登村安家落业……在古老的永昌坝子诞生了作为家庭生活必用的工具---甑子的传说。

    该碑的出现,得到了证实,碑文主要内容:“大明洪武初年,太祖钦调一世祖郭步英步萨步寅步朗步屯弟兄五人统带小军六旗,原符系陕西安化县人氏,随沐国公在一打芦川,攻打江顶哨一关步寅阵,二打水云关步郎阵亡,三打望城关步屯阵亡,打通到火烧营住扎时按军功补偿六旗士兵,祭阵亡的弟兄三人后,发往沙木郎安葬,后随大军征打了多个地方,沐国公平定云南后论战功分队加官论职,分地驻扎,楼草为摽,各认旗号为界。一世祖郭步英加官武略将军正千户之职,在沙登安家落业,并按功勋分得了土地。碑记述了土地的四至,土地用水分配方式。后郭步英、郭步萨两兄弟回原籍迁来了家眷,郭步英在沙登立业,郭步萨在小村立业等情况。

    该碑的出现具有重要意义,它对了解明朝军队基本构成,移民、军屯及社会状况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研究价值,可补其他史籍之缺。

    一是从碑文记述 “大明洪武初年,太祖钦调一世祖郭步英步萨步寅步朗步屯弟兄五人统带小军六旗,”说明了明朝军队的基本建制,是由“小军六旗”组成。

    二是从碑文记述“……郭步英、萨叙立猛令所通事,又带管理军伍事务,郭步英自立官村成业,弟兄二人取功勋得竹坝一块作田……郭步英荫分开勋业得芦坝一块作田……随带小军旗□段大旗,随步萨猛合通事常随使用,又得号田一分,大明田一分,插旗田一分,马料田一分......”按功勋分土地,实际上就是军屯。与明史记载的军屯时间相符。洪武十九年(1386)九月初七日,朱元璋下诏屯田云南。《明史•本纪第三•太祖三》记载:“十九年九月庚申,屯田云南。”

    三是从碑文记述“......后地方太平有一世祖爷步英、步萨弟兄二人商议回陕西原家乡搬家眷,步英祖之妻系黄总兵之长女......步萨祖由原郡□妻朱氏所生三子,长子名诸,次子名荀,由陕西到永......”说明保山移民是怎样来的,与明史记载基本相符。《明实录•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二十年八月乙亥,诏在京军士戍守云南者,其家属俱遣诣戌所,户赐白金十两、钞十锭。令所过军卫相继护送。”(责任编辑:杨永明)

    注:档案保存于保山市档案馆。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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