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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河畔战旗飘扬 ——施甸县全面打响环境保卫攻坚战侧记

    2019-04-11 15:48 保山日报 杨丽娟 李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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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参与进来,打响环境保卫攻坚战。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我们身边的环境就会越来越好。”4月2日,施甸大河河畔战旗飘扬,人头攒动。

    施甸县仁和镇五楼村驻村工作队队长、五楼村党总支书记杨自卫带着村里18个村民小组的110名党员干部群众一大早就来到清河行动现场,河岸边标有“脱贫攻坚——五楼社区脱贫攻坚作战室”的红色旗帜迎风飘扬,天空还飘着毛毛细雨.

    施甸大河清河行动于当天中午12点钟准时开工。挂钩五楼村的县委宣传部、县政协、民政局、科协、妇联、仁和镇挂包责任人等40多名干部也赶来了。

    大家不怕脏、不怕累,有的扛着锄头走进河里清淤、捞水草,有的爬在河岸边除草、清杂,有的把清理到路边的杂草运输到清运车上,现场一片热火朝天的场景。从中午12点开工到下午5点,五楼村共出动交通运输车辆20多辆,完成了镇里安排的660米河道清淤任务,共清除杂草20余吨,清理淤泥300多立方米,清理后的河段焕然一新。

    据了解,当天仁和镇共组织全镇20个村(社区)的广大党员群众、19个镇直二级单位以及县级挂钩单位共计5000余人开展清河行动。

    记者了解到,施甸县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形成了全县上下协同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共推的河(湖)长制工作格局。在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中,施甸制定下发了《施甸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施甸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施甸县河长制工作督察组的通知》,明确了15位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县级河长,组建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环境保护和水务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13个乡(镇)、137个村出台方案,明确117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乡(镇)级河长、183位村干部担任村级河长,组建了13个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督察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组,137个村支书任组长的村级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018年,施甸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查98次、乡级河长巡河巡查1400次、村级河长巡河巡查已常态化。目前,施甸县共安装河(湖)长公示牌130块,注明了各级河长姓名、职务、职责、负责范围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群众可以通过扫描公示牌上的二维码了解更详细的内容和进行社会监督。

    2018年9月,施甸组建2个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和随机暗访等形式,对全县13个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2018年,施甸在勐波罗河(施甸段)内发现15条非法采砂船,从事非法采砂人员9人,对6名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共计罚款17万元。对白龙河两岸的违章建筑进行违建拆除,在甸阳镇大楼子村对生活生产用水进行截流,引至大楼子空地新开挖的2个1000立方米污水过滤池进行自然氧化处理,沿河两岸设置禁止倾倒垃圾告示牌12块。

    2018年,施甸县污水处理厂水质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外排废水均达到《制糖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9—2008表2标准,施甸大河水质均达到Ⅲ类水水质,蒋家寨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水,怒江—红旗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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