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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望2018年 脱贫攻坚蹄疾步稳

    2019-01-11 10:32 云南日报 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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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贫致富感党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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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宁县大田镇华严村青门口易地搬迁安置点

    113425名贫困人口

    脱贫退出

    昌宁县、龙陵县脱贫摘帽;

    全市实现贫困户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动员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养老保险;

    全市贫困发生率

    从2017年末的7.57%

    下降到目前的2.41%

    立足精准  下足“绣花”功夫

    2018年,保山市将精准扶贫贯穿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始终,做到“六个精准”:

    扶持对象精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按照“贫情分析、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审核认定、集中录入、全程督导”等关键环节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了数据信息调整、补录和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最终确定脱贫退出28231户113425人、新识别纳入355户1207人、返贫105户396人、自然增加3487人、自然减少2792人,扣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第一个扣子”。

    项目安排精准。保山市紧盯“挪穷窝、换穷业、拔穷根”的要求,精准识别录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实施搬迁脱贫。根据贫困地区实际,精准安排到乡、到村、到组、到户的水、电、路、房和环境改善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万个。

    资金使用精准。保山市积极完善各类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补助标准、发放程序。围绕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结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2018年,全市精准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58.8亿元,采用“一卡通”等方式直补到贫困户。

    措施到户精准。全市广大干部通过进村入户,分析致贫原因,采取群众“点菜”、政府“下厨”的方式,产业扶持到户9.4万户。

    因村派人精准。2018年,全市组建了413支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1700名,全市137家民营企业挂钩帮扶169个村,实施帮扶项目277个,投入资金10亿元以上,受益贫困群众4.59万人,实现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贫困村扶贫驻村工作队全覆盖。

    脱贫成效精准。按照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和“五个一批”的措施要求,落实“户户清”,建立项目库,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2018年,全市达到脱贫县摘帽标准2个县,达到10条标准退出贫困村165个,达到6条标准脱贫退出贫困人口28231户113425人。

    问题导向  攻坚深度贫困

    保山市隆阳、施甸、龙陵、昌宁四县(区)属于滇西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滞后,贫困退出任务繁重。全市共有脱贫任务乡镇74个、村(社区)860个、贫困村413个,其中深度贫困村181个。

    2018年,保山市紧紧围绕脱贫目标,从严坚持脱贫标准,全面落实“五个一批”扶贫措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措施,努力实现深度贫困村高质量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产业就业扶贫实现“稳增收”。保山市以规模经营与群众自主发展小养殖、小种植、小作坊、小买卖“四小”产业为重点,投入产业扶贫资金29.87亿元,重点扶持10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培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72户、养殖小区942个、家庭农场312个,产业就业全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

    “龙陵县通过引进北汽、皓月集团成立云南东方皓月公司,带动贫困户发展能繁母牛养殖,并通过代养、寄养的方式,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带动贫困户发展肉牛养殖3663户。”龙陵县副县长杨俊介绍。

    住房保障托起“安居梦”。全市紧紧抓住易地扶贫搬迁和“农危改”两个重点,对涉及7.22万人的搬迁安置房全部实现开工建设,目前已搬迁入住14246户61688人。昌宁县、龙陵县年内实现100%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教育扶贫阻断“代际传递”。建立控辍保学机制和贫困学生“一生一档”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教育均衡发展等扶贫政策,劝返复学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306人。

    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争取到林业生态扶贫资金6.12亿余元,兑付生态补偿、天然林停伐、新一轮退耕还林等各项补助资金2.62亿元,聘请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264人,直接促进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增收9100元。

    健康扶贫和社会兜底系牢“安全带”。全市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4.42%,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0.58%;开展大病集中救治14361人,慢性病签约服务45382人,重病兜底保障9758人,累计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81408人次6747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筑根基”。巩固提升17.48万贫困群众的饮水安全,改善了15738户贫困群众的用电质量,所有贫困村全部通380伏动力电,并建成活动场所1268个。

    党建扶贫实现“双推进”。选派第一书记413名,市级财政累计投入6360万元资金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前,全市413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至5万元的有112个,5万元以上的有301个。

    压实责任  不脱贫不脱钩

    近年来,保山市层层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形成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步调一致、目标一致、标准一致,全市“一盘棋”的大格局。

    2016年以来,保山市委出台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资金整合、执纪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配套文件100多个,形成符合保山实际的“2+N”脱贫攻坚政策体系。

    保山市严格执行市、县、乡党政“一把手”双组长制和行业部门“一把手”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市级领导挂县联村和单位包村、干部帮户制度,形成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扶贫的工作机制。

    昌宁县副县长杨朝强介绍,该县围绕2018年脱贫摘帽目标,构建了责任包保机制,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挂包乡镇,其他县级领导挂包村(社区),1086名科级干部挂包村民小组,6497名干部挂包农户。

    2018年,保山市委两次调整充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由64个行业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整体谋划、统筹协调、顶层设计、具体实施和监督指导,推动党政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责任、挂包帮扶责任的落实。

    保山市成立了8个市委脱贫攻坚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定期不定期进行评价通报。同时,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六项工作机制”,配套完善了“六项制度”,以交叉的方式率先开展了专项巡察。据统计,2018年保山市共发现问题930个,整改和处置545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2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9人,通报曝光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73批次247个,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60件。

    “2019年,保山市将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责任履行上‘担担子’,任务落实上‘钉钉子’,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高效衔接,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保山市委书记赵德光表示,围绕巩固提升昌宁县、龙陵县脱贫摘帽成果,力争实现隆阳区、施甸县脱贫摘帽,90个贫困村、2万多名贫困人口脱贫出列的目标。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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