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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2019-01-11 09:05

    本网讯  (记者 李美兰)  1月10日,保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玉昌、寸时庆、邹银凯、李元标、左光虎、李永伦,秘书长付永明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伟等列席会议。

    会议以全体和分组形式举行。审议通过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前下达和使用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保山市机构改革方案>中涉及市政府机构改革内容》的备案说明的报告、《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议程(草案)》《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名单,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杨军的提请:决定任命王文生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静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还审议其它事项。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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