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山新闻网,您可以选择访问: 保山市 隆阳区 施甸县 腾冲市 龙陵县 昌宁县

    保山搜索

    首页 保山新闻网 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我市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2019-01-09 16:17 孔宪云

    本网讯 2018年,我市积极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做到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方面的衔接,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

    据悉,到2018年12月底,我市有农村低保对象100950人、城市低保对象17259人,全市农村低保总数占全市农业人口的比例为6.03%,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合对象有5176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纳入低保的占农村低保对象总数的51.28%、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13.35%,农村低保户均保障人数达到了2.08,并科学合理确定了农村低保标准,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800元/人/年,略高于扶贫标准线。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