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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将于1月15日至17日召开

    2019-01-07 17:38

    本网讯  (记者 李美兰)  1月7日,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事项,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至17日在隆阳召开。

    市政协主席董礼书主持会议。副主席苏正平、李宗华、彭小庆、温仕红,秘书长潘正飚等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姜涛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通报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市政府通报2018年市政协调研视察报告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书面)、市纪委监委通报2018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人建议名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人建议名单、《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定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委员任免有关事项和有关人事事项,书面通报各委室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要点和2018年度市政协调研视察情况。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日程》(草案)《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草案)。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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