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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宁县加强湿地保护小区建设

    2019-01-07 16:09 高雪燕 字汉成 叶康

    本网讯 近日,昌宁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在县境内尚未建立自然保护地的澜沧江、黑惠江、自然河流干流河段、部分支流等区域建立湿地保护小区6个,保护湿地面积4863.37 公顷,分别是黑惠江保护小区,湿地面积785.33 公顷;澜沧江保护小区,湿地面积2914.24公顷;河西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小区,湿地面积105.67公顷;右甸河保护小区,湿地面积194.42公顷;勐统河保护小区,湿地面积304.03公顷;枯柯河保护小区,湿地面积559.68公顷。上述湿地保护小区包括人工库塘湿地、永久性河流湿地和草本沼泽湿地,以纯净自然生态环境、改善水质和优化湿地景观为主要保护目的,结合“河长制”的实施,保护小区由县人民政府和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及地方海事处、水务、林业部门共同管理。通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全县湿地保护率达63.8%,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2.2%,提高了自然湿地保护率,有效保护了湿地资源,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发挥了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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