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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市贫困发生率降至2.41% 两县正申请摘帽

    2018-12-29 11:16 人民网 木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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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下午,云南省保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会上,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和昌宁县人民政府依次发布新闻并回答记者提问。

    保山市贫困发生率降至2.41%

    保山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建军介绍,保山市隆阳、施甸、龙陵、昌宁四县(区)属于滇西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保山贫困面大,基础设施滞后,脱贫任务繁重。全市有脱贫任务乡镇74个、村(社区)860个,贫困村413个,其中深度贫困村181个。

    2018年底,保山市在国务院扶贫办信息系统内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4115户389665人,累计已脱贫79722户335311人,未脱贫14393户54354人,脱贫出列贫困村282个,未脱贫131个。其中:2018年度脱贫退出28231户113425人,贫困发生率由2017年底的7.57%降至2.41%,贫困村出列169个,昌宁县、龙陵县现正申请脱贫摘帽。

    2019年,保山市将围绕巩固提升昌宁县、龙陵县脱贫摘帽成果,力争实现隆阳区、施甸县脱贫摘帽,90个贫困村、2万多名贫困人口脱贫出列的目标。

    易地扶贫搬迁竣工率和入住率均高于全省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廷辉在会上介绍,截至11月底,保山市“十三五”建档立卡搬迁任务安置房竣工64645人、住房竣工率89.57%(高于全省5.22个百分点),累计搬迁入住63557人、累计入住率88.07%(高于全省7.65个百分点),已拆除旧房7760户、旧房拆除率46.56%。

    2018年计划搬迁的建档立卡对象12061人,安置房竣工4678人、竣工率38.79%(高于全省5.89个百分点),搬迁入住3595人、入住率29.81%(高于全省11.08个百分点),已拆除旧房54户、拆除率1.95%。

    2019年搬迁任务全面启动,计划搬迁的建档立卡对象146人,安置房已全部动工建设、开工率100%,竣工5人、竣工率3%。

    杨廷辉表示,保山市坚持“易地”初心,牢固树立“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工作理念,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狠抓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采取超常举措高位推进,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

    下一步,保山市将重点抓好项目建设管理、群众搬迁入住、安置点公共服务、群众后续脱贫和拆旧复垦复绿五项工作。

    脱贫巩固提升 龙陵县实施十大工程

    龙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俊介绍,龙陵县于1986年被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2002年被确定为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3年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共识别出33个贫困村、13760户4988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为20.7%。

    2017年以来,龙陵县经过动态调整,新增贫困人口14018人,调增贫困村47个,全县共有80个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21个)、贫困人口总数达15757户64204人。

    龙陵县2014至2017年累计脱贫退出19个贫困村、8760户36940人,2018年,预计脱贫出列56个村、脱贫退出5915户23311人,未脱贫5个贫困村、1156户4063人,贫困发生率为1.68%。

    杨俊表示,龙陵县有决心,有信心确保年底脱贫退出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圆满完成全县脱贫摘帽目标任务。

    龙陵县制定了《龙陵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监管”的长效机制,做到工作力度、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帮扶力度只增不减,实施党建引领、志智同扶、精准帮扶、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社保兜底、基础设施和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十大巩固提升工程。

    昌宁县脱贫出列村占贫困村总数的91.9%

    昌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朝强介绍,昌宁县按照贫困县退出标准,到2018年底,全县贫困发生率为1.62%,比2017年贫困发生率7.82%下降6.2个百分点,群众认可度达96.9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前三季度全县增幅为9.3%、全省为9.2%,高0.1个百分点;脱贫出列村占贫困村总数的91.9%,高于全省考核标准1.9个百分点。

    2014年以来,昌宁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030户88557人,到今年末累计减贫20555户83916人,2018年脱贫5594户21354人。

    截至目前,昌宁县还有未脱贫人口1475户4641人。脱贫户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退出7项指标全部达标。

    2014年以来,昌宁县共有6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到今年末累计有56个贫困村出列。截至目前,还有未脱贫贫困村6个,计划2019年全部脱贫出列。脱贫出列村贫困发生率均低于3%,脱贫出列10项指标全部达标。

    2015年以来,昌宁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50.8亿元,其中2018年投入资金17.23亿元,分别是: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03亿元,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5亿元,扶贫项目融资10.1亿元,社会帮扶投入1.6亿元。

    杨朝强表示,通过县级自查评估和市级初核,达到贫困县退出指标要求,有望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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