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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40年 看保山民生成就

    2018-11-21 11:12 保山日报 刁丽俊 王自军

    民生无小事。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围绕群众需求,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扩大就业,提高保障,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完善,各项社会事业获得全面发展,民生保障更加有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团结进取、公平有序的良好社会环境,保山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水平等发生了深刻变化,收入不断提高, 人民生活由解决温饱向全面小康迈进。

    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2017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0164元、10321元,分别是1978年的74.5倍和83.2倍,年均分别增长11.7%、12%。城乡居民住房持续改善,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37.2平方米、33.7平方米。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明显提高,2017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24.9亿元,是1978年的153倍,年均增长13.7%。消费结构提档升级,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降至18.2%、20.3%,较1978年分别下降32.3个百分点和48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40年来,保山人社部门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不懈追求,守正出新,着力稳就业、保基本、兜底线、解难题,使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就业是民生之本,保山秉持“保增长就是保就业,保就业就是保民生,保民生就是保稳定”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坚持一手抓稳定就业,一手抓扶持创业,实现了就业创业两轮驱动、协同推进。

    40年来,保山就业工作历经了“统包统配”管理制度到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重大变革,劳动者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格局已经形成。2017年末,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10.76万人次,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4%,控制在年计划的4.3%以内。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在90%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1.31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共开展技能培训28.4万人。外籍人员来华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作用有效发挥。就业工作在改善民生、促进全市经济发展,调控社会稳定中起到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

    围绕民生之安,保山扎实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即以构建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2017年末,全民参保登记257.8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稳定预期。基本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发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191.2万张。期末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455.51万人次,严格按照“六个严禁”强化基金监管,清理社保欠费工作有序推进,社保基金累计结余48亿元。社会保障工作的不断推进,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全市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1978年全市投入教育经费175万元,2017年达到511000万元,是1978年的2920倍,年均增长122.7%。40年间,先后实施了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农村初中改造、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工程,全面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校舍,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17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685所,校园占地面积达1536.77万平方米。教职工总数达到2.81万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5023人,占教师总数的19.26%,中级职称教师10053人,占38.54%。其中专任教师2.59万人,学历达标率小学提高到99.85%、初中99.89%、高中98.47%。2017年底,全市在校学生达到46.01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4.3%;小学入学率99.97%,辍学率控制在0.01%以下;初中毛入学率106.56%,辍学率0.46%;残疾儿童入学率99.73%;少数民族儿童入学率99.8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7.5%,高考上线率提高到98.85%,高考录取率提高到98.34%。全市基本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

    卫生与健康事业成效明显

    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1978年来,全市不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农村卫生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服务可及性不断增强,较好的满足了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截至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到1302个,卫生人员总数18457人,床位数13559张,分别是1978年的4.9倍、6.9倍和5.8倍,千人口病床数从1978年的1.12张增加到5.19张。其中,5个县级综合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81个乡镇(社区)卫生院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907个村卫生室达标905个。建成国家重点专科2个、省级重点专科29个以及专家工作站22个。重点改革成效明显。扎实推进社会力量办医、药品零售市场放开、全面建立全民医保体系、公立医院改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重大改革,均取得明显成效。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全覆盖,民营医院发展到35个,100%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和云南省补充药品目录配备和使用药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全市常住居民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达50.24%,重点人群签约率达86.16%,慢性病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达100%。2017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13岁,比1976年提高15.22岁。

    科技工作明显进步

    累计投入财政资金4.41亿元,实施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738项,市级科技项目1190项。全社会研究与试验经费从2012年的6747.8万元增长到2016年的1.26亿元。省级技术创新人才总数达到16人,科技部认定“三区”人才238人,居全省第一位。1985年至今,全市获批专利1667件,有效发明专利137件,荣获国家专利优秀奖1项,省级专利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岫系粳稻新品种选育应用与技术创新”“锌湿法加压冶金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等8个项目获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51人次科技人员获得省级表彰奖励。培育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2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

    文化建设成果丰硕

    改革开放40年来,保山充分挖掘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文化产业已成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之一,为保山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目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具规模,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日益凸显,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保障问题受到关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全面达标提升。全市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多渠道筹措资金30多亿元,建成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7个,公共文化馆6个,乡镇(街道、农场)文化站78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54个,在建359个,其它行政村已建成文化活动室,建成各具特色的自然村文化大院1200多个,实现了全市913个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

    脱贫攻坚扎实推进

    1978年,全市贫困人口约140万人,贫困发生率81.68%。1982年,保山全区农村全面推行包产到户责任制,充分调动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群众生活水平开始提高。1985年,中共保山地委办公室印发《关于研究提出解决贫困地区有关问题及政策》,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当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90万人。1986年至2010年,扶贫攻坚以解决和巩固温饱为主要任务,在农村重点开展通水、通电、通路,改厕、改圈、改厨,建家、建池、建园、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帮扶工作。累计投入市级以上各类扶贫资金38.5亿元,给予19.7万户贫困农户小额信贷扶持,易地安置贫困人口46676人,解决67.31万人、34.27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修筑和改扩建乡、村、组道路4552.07千米,84个行政村通了公路。架设乡村输配电线路1553千米,98个行政村、54000户农户通了电,累计解决134.9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明显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2011年至2017年,累计投入市级以上各类扶贫资金365.3亿元,帮助56.6万名贫困群众脱贫,113个贫困村退出。2017年全市贫困人口减少到16.1万,贫困发生率降到7.59%。

    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

    改革开放40年来,保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生态文明建设迈出了新步伐。

    生态保护格局逐步完善。近年来,保山市委、市政府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提出了“生态立市”战略,将生态作为立市之本、发展之基,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修复,紧紧围绕“生态保山、森林保山、绿色保山、美丽保山”建设目标,全面启动《七彩云南保护保山行动》,制定了《保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09-2020)》和实施方案,全面推动生态乡镇、生态文明县(市、区)、生态文明市建设。2016年保山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5%,2017年保山市荣获“中国最美文化生态旅游城市”称号。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保山发展的基础,是构建西南边陲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保障。保山市以10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茶叶、核桃、咖啡、蔬菜等有机农产品,有效降低农药、化肥的污染。充分发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云南省科学普及教育基地、云南省环境教育基地、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基地和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教育活动。加大实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生态公益林保护、水土保持、矿山植被恢复等生态建设工程,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镇面山、重点交通干线两侧、澜沧江和怒江流域沿岸的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生态得到了“复绿”,全市森林覆盖率从1978年的28.4%提高到2017年的65.3%。

    住房制度改革,安得广厦千万间

    改革开放40年,是我市城镇化快速发展的40年。保山市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4.3%提高到2017年的45.1%,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特别是2010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约260亿元,城市供水、供气、道路、绿化、人居环境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

    城市生态化成绩显著。保山市以“四创两争”为契机,加快推进城市生态化进程,实施保山中心城市“城市双修”,建设了一批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同时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万亩农业观光园等项目开工建设,为群众营造了美丽的生活环境。

    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为调整住房分配制度,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我市从1998年12月1日起停止了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开放了住房二级市场,深化了住房制度改革,同时,为促进全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3〕173号),文件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得自建住房;要通过市场解决职工和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坚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20年来我市居民住房得到极大改善。

    公共租赁住房得到良性发展。保山市自2007年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共新建保障性住房54361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1446套,廉租住房12915套),新建限价商品房1400套,共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57318套(户),实施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3295户。通过大规模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有效解决了一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改善了居民住房条件,提升了人居环境。

    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提升了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自2007年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以来,农村建房水平和住房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得到极大促进,项目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2007年至2017年,保山市共实施了20.1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全市近40万农村居民从这一惠民工程中受益。

    保山市于1992年10月开始建立和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保山市的住房公积金从制度建设到管理运行均得到了空前的加强和快速健康的发展,为我市稳增长和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截至2017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余额归集达17.01亿元,较2007年底的5.8亿元增加了11.21亿元。年末缴存总额、缴存余额分别为93.65余亿元、57.38余亿元。

    养老事业发展迅速

    老年社会优待力度不断提高。1997年对老年人实行4项免费,2003年增加到9项优待,2008年开始按5元、10元、150元三个档次给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2017年调整提高后,按50元、350元两个档次发放给80-99岁和10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截至2017年,全市共建设农村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机构360个,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19张,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具备基本功能、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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