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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11-14 10:19 赵志李

    本网讯 11月8日,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该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从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以及法律职责等方面原文领学了《监察法》,并进行了重点讲解。

    会议要求,一是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中心全体职工要学会利用多样的学习渠道加强学习,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提高综合素质能力。二是要老实做人、干净做事。广大干部职工务必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制度规定办事,不触碰法律红线,要让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真正筑起拒腐防变的堤坝。三是要深刻认清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党员干部要时刻做到心怀敬畏,自觉接受监督、自觉以《监察法》来规范自己言行,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令行禁止,走好“不忘初心,清正廉洁”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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