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保山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简介
助人为乐模范 李自银
李自银,男,汉族,昌宁县随意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9月被评为“昌宁县尊师重教先进个人”。2015年9月16日凌晨,昌宁县境内出现特大暴雨,引发泥石流灾害,他响应号召,捐赠2万余元物资,组织员工参与抗洪救灾。昌宁县大田坝镇文沧村发生5.1级地震,他采购了1万5千余元救灾物资,奔赴救灾现场参与救援。
每逢“六一”儿童节,他都会为特殊学校学生送去1万元的生活费用。近年来,李自银资助了一大批家庭困难学生,帮助贫困学子完成求学梦。2016年9月,又为翁堵镇中心完小捐赠校园文化物资共计2万元。2018年5月,李自银响应团县委号召,参与“圆梦微心愿,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帮助温泉镇联席村完小87名学生完成微心愿,共捐资2万余元,将满满的爱意送到每一位学生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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