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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18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13 15:48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18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份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作为中共保山市委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市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县(市、区)研究部门,就市委关注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根据市委指示,起草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稿(文稿);参与和组织协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市委重要文件(文稿)。

    2、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向市委反映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组织编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文章或资料;建立为市委决策服务的相关信息、数据资料库;组织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编辑出版市情图书、资料。

    3、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各深化改革专项小组的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各项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拟定全面深化改革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进展、评估报告、中长期规划建议;研究办理有关重要改革的请示事项,备案深化改革的有关决定和重要改革方案,研究评估后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的信息资料,协调各改革专项小组、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4、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农村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措施,协助市委、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工作部署;督促检查中央、省委农村政策和市委农村工作重大举措的贯彻落实;对事关农村全局性的重大政策以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意见和工作措施;注重发现农村发展中的新生事物,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好农村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承办组织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负责组织起草市委农村工作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材料;协调市直涉农部门工作。指导深化农村改革,筹划并提出农村经济体制、社会事业以及农村其他改革的意见,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策;负责农村有关重大改革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5、承办市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介绍

    1、政研工作情况

    围绕中心,全力做好文稿服务。一是高质量完成文稿起草。把文稿服务作为决策参谋服务的重要抓手,立足保山发展大局,紧贴市委的中心工作,以起草高质量领导讲话稿、汇报材料等文稿为载体,积极主动为市委重大战略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服务。一年来,起草了《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保山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范》。《保山市农业农村和脱贫攻坚工作汇报材料》。《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的工作方案》、《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新阶段“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联系实际深入学、务实善干促跨越》等重要文稿,起草了市委主要领导在五县(市、区)跨越发展主题+专题会议上的讲话、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0次会议上的讲话等重要文稿。

    深入基层抓调研,调研成果得到肯定。围绕“紧扣发展全局、紧贴领导思路、紧跟热点问题”的核心内容,及时、准确、有效把握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基层调研、深刻分析思考、反复修改提炼,调查研究报告的起草质量有新提高。全年撰写了《全市跨越发展“主题+专题”会议前期调研报告》,《谋划长远  精准着力 丙麻乡老南村脱贫攻坚工作效果明显》,《托管:破解农村人口看病难的有益探索》,《精准施策精准发力 西邑乡“四个结合”精准推进脱贫攻坚》等调研报告,同时部分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领导批示和肯定。

    注重实效抓信息,信息辅政作用充分发挥。着眼于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增强决策信息辅政效能,不断提高办刊质量与水平。编发《保山调研》、《保山改革快报》、《保山改革动态》、《保山三农工作》共59期,部分信息被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和市委办公室信息室采用。通过这些期刊多层面、宽领域地反映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服务。

    编辑出版了《保山发展研究》(2016),共收集稿件98篇。采用稿件56篇,42万余字。多层面、宽领域地反映了全市2016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为各级领导从不同角度掌握市情、把握内情,做好决策,起到了很好作用。

    2、改革工作情况

    抓好改革任务部署。根据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并报市委常委会通过2017年改革工作要点,涉及19个方面61项、重点抓落实事项50项、9大领域改革台账任务304项,以市委办和市委深改组文件印发,做到改革事项、牵头领导、责任主体、推进措施、完成时限、成果形式“六个明确”。制定印发《关于2017 年重大改革事项责任分工的通知》,重点部署了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等13项重大改革事项,将每项子任务完成时限细化到月,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任务措施。

    强化台账管理。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制度,印发《市委深改组2017年动态管理工作台账》,增加台账任务39项。实行台账月通报制度,自6月《市委深改组2017年台账》印发后,每月收集整理台账进度,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狠抓督察促落实。健全督察机制,印发了《保山市2017年度全面深化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督察工作方案》,确定了28项今年重点督察事项,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各牵头督察3项、其他领导小组成员牵头督察1—4项,各级各部门都须结合实际开展1次以上的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由市委改革办向全市通报。市委改革办牵头开展督察4次,各专项小组、各牵头部门共完成督察20余次,有效促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3、农办工作情况

    筹备召开了2017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6年全市“三农”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全面部署了2017年全市“三农”工作。

    推动《保山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范》的贯彻落实

    《保山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范》(保办发〔2017〕9号)下发后。为确保《规范》的深入实施,重点抓好了以下工作:一是推进高水平的示范点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推进美丽宜居乡村标准化建设与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旅游发展、“七改三清”、传统村落保护等各类示范村建设统筹结合,形成建设合力。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推动美丽宜居乡村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投入机制。三是强化督查考核。组织制定落实《规范》的配套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保农办发〔2017〕8号),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推进美丽宜居乡村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扎实推进50个美丽宜居乡村重点示范村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市重点推进建设50个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2017年50个示范村计划投入2.78亿元,1—9月完成1.47亿元,占全年计划的45%。为保证示范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问效,实行项目月报制度,定期收集有关工作进展。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在推进50个美丽宜居乡村重点建设村的基础上,会同各县(市、区)遴选出22个创建备选点。10月底至11月上旬,组织各县(市、区)委农办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组成两个考评组,由农办领导带队,以县(市、区)之间交叉检查的方式,对22个示范村进行了初步考核评估,从中优选出10个以上纳入第一批美丽宜居乡村重点示范村创建名单,并完成授牌。

    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工作顺利推进

    2017年争取到云南省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69个,省级补助资金3105万元。69个省级重点建设村涉及5个县(市、区)、63个乡镇、69个村委会(社区)、69个自然村,项目受益农户13671户50226人,概算总投资为21637.39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3105万元,地方财政资金45.43万元,整合部门资金10345.49万元,借贷资金762万元,社会帮建资金26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7353.47万元。省级重点建设村包括产业发展、村内户外公共道路硬化、村内公共亮化绿化建设、村内户外环境卫生整治、文体活动场地等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建设内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333,042.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3,042.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742011.56元减47%,主要原因:一是 “四群”教育经费减少4843630.10元;二是市级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减少1474725.21元;三是2017年调整了改革性补贴及提标955495.04元;四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增加公用经费165013.8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333,042.50元。其中:基本支出4,102,689.30元,占总支出的76.93%;项目支出1,230,353.20元,占总支出的23.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4750294.60元,减47%,主要原因:一是“四群”教育经费减少4843630.10元;二是市级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减少1474725.21元;三是2017年调整了改革性补贴及提标955495.04元;四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增加公用经费165013.8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02,689.30元。与上年对比增1120508.92元,增长38%,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调整了改革性补贴及提标955495.04元;二是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增加公用经费165013.8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5%,人均106791.5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50%,人均13875.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0,353.20元。与上年对比减5870803.52元,减82.67%,主要原因:一是 “四群”教育经费减少支出5536856.72元,本项目为2016年1-9月的“四群”教育经费在我单位支出,9月份以后转到扶贫办;二是市级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减少868896.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3,042.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4750294.6元,减47.11%,主要原因:一是 “四群”教育经费减少4843630.10元;二是市级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减少1474725.21元;三是2017年调整了改革性补贴及提标955495.04元;四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增加公用经费165013.8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75,9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641249元,其中行政运行3641249元;项目支出934750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150元,农林水支出295603.2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1,44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95,60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513.70元,完成预算的53.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4,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179.70元,完成预算的3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34.00元,完成预算的23.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境资金,因是临时性事件,没有年初预算,在出国(境)费用上超预算支出24000元,比上年增100%;

    (2)公务接待资金,由于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资金相对下降,是因为与上年相比核减了3辆公务用车。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8700元,下降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4,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4500元,下降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166.00元,下降8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同比较少64500元,主要是减少了3辆公务用车,移交公车平台;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同比减少资金38166.00元,本单位厉行节约;

    (3)因公出国(境)费资金,同比增加资金24,000.00元,主要是临时性安排出国(境),赴台湾参加交流学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00.00元,占36.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179.70元,占49.88%;公务接待费支出9,334.00元,占14.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1人参加市委统战部安排的赴台交流团。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179.7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179.7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下乡调研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3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3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区到本单位汇报沟通工作产生的接待25批次15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776.42元,与上年对比增126571.74元,增幅37%,主要原因:其他交通费用资金,增加1485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支出。

    (1)办公费资金,23991.87元;

    (2)邮电费资金35902元;

    (3)差旅费资金18805.95元;

    (4)维修(护)费1000.00元

    (5)会议费4400.00元;

    (6)委托业务费5000.00元;

    (7)工会经费56519.04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60.70元;

    (9)其他交通费用3085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资产总额1,426,653.07元,其中,流动资产155,124.22元,固定资产1,268,813.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715.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1232429.41元,其中;流动资产155,124.22元,固定资产减少1288322.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2,715.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125005.2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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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96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8,96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货物项目1896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60.00元,全部用于货物采购支出,采购次数8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1、课题研究经费项目。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依照财政资金各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申报项目确定的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及时有效完成效益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100%,。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就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并根据市委指示,参与起草了市委全会工作报告,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稿(文稿)和其他文稿;参与和组织协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市委重要文件。项目绩效促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

    2、《保山发展研究》丛书出版经费项目。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10万元,实际支出8.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依照财政资金各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申报项目确定的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及时有效完成效益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100%,。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市委的意图和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就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编辑出版了《保山发展研究》(2016年),采用稿件56篇,42万余字。多层面、宽领域地反映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经验、对策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服务。项目绩效促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

    3、市委农办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10万元,实际执行1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依照财政资金各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申报项目确定的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及时有效完成效益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100%,。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就全市事关农村全局性的重大政策以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并根据市委指示,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的工作方案》,起草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新阶段“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保山市农业农村和脱贫攻坚工作汇报材料》等重要文稿。参与了2017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及提升人居环境行动现场推进会的相关筹备工作。编印《保山三农工作》15期。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保山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范》。项目绩效促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

    4、市级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专项经费项目。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0万元,实际支出29.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依照财政资金各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申报项目确定的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及时有效完成效益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100%。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市委决策部署,着力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紧紧围绕“建设新村寨、发展新产业、过上新生活、形成新环境、实现新发展”和“新房新村、生态文化、宜居宜业”的总体要求,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建设推进成效凸显。项目绩效促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

    5、市委改革办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依照财政资金各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申报项目确定的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及时有效完成效益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100%。

    该项目的设立该项目的实施,使市委改革办在市委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正确领导下,妥善处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改革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向领导小组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项目绩效促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1801111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决算公开表20180913115055584.xls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市委研究室).docx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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