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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甸:解干部后顾之忧 造担当干事氛围

    2018-07-26 15:47 杨在院

    本网讯   近年以来,各级各部门面临着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和监督问责、党纪政务处分力度不断加大的双重压力,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等领域压力较大,一些干部顾虑较多,存在“多干事、多犯错,少干事、少犯错,不干事、不犯错”的错误思想,为此,施甸县采取积极措施,着力解决领导干部的后顾之忧,鼓励干事创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领导干部打好“预防针”。坚持依纪依规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针对具体个案,综合考虑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性质,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干部群众有反映,但程度较轻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错变成大错,轻微问题变成严重问题。

    贯彻容错纠错要求为领导干部涂“保护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和“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办法能解决问题就用什么办法、什么人能解决问题就用什么人”的要求,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定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规,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鼓励和引导干部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努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氛围,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能积极纠错整改,符合《保山市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容错情形的,可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予责任追究。

    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的监督,为干部加注“催化剂”。加大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领导人员的问责力度,使公职人员在监督中行使职权,坚决反对和纠正“太平官”“糊涂官”“庸懒官”等现象,着力整治影响施甸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突出问题,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改作风转作风,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督促立行立改,推动转变作风、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监督执纪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为领导干部“送温情”。对经调查核实有问题的干部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对经调查核实不属实的问题及时予以澄清,体现澄清问题也是一种责任担当,让干部不怕“事”,助推形成尽责担当、实干创业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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