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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市出实招让非领导职务干部“动”起来

    2018-07-04 11:09 范蕊

    本网讯    保山市坚持严管厚爱和科学设岗、人岗相适原则,制定出台《保山市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管”好“用”活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让他们“干”有舞台,“升”有渠道。

    “管”有制度。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市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市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非领导职务干部机制,结合工作分工等情况,各单位每名班子成员联系一名或几名非领导职务干部,确保联系工作全覆盖。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单位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与非领导职务干部谈心谈话1次,分管领导结合业务工作需要,与非领导职务干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

    “干”有平台。在政治上、工作上关心尊重非领导职务干部,积极为其作用发挥搭建学习工作平台。市委组织部根据市委部署,聘请安排市管非领导职务干部担任党建、项目、产业和专项工作等督查员,参与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及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产业的推进落实和督导检查工作。同时,将非领导职务干部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统筹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党性修养、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市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经历、能力特长、专业优势等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市直单位晋升为副调研员职务的干部,晋升前担任科室负责人的,晋升后一段时间内继续兼任科室负责人,有效保证非领导职务干部有岗、有职、有责。

    “升”有渠道。将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以及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非领导职务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市管非领导职务干部履行职责、作用发挥和日常考勤等方面的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年度考核中,对表现优秀、履职情况较好的非领导职务干部,按全市非领导职务干部总数不低于10%的比例统筹评定优秀名额。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发挥作用好的市管非领导职务干部,予以表彰奖励;特别优秀,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按程序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或提拔使用。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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